负责:城乡建设和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土地管理)、动拆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
分管:规建办、动迁条线、重大工程项目条线、房产公司、古镇公司、浦投公司、江月公司;
联系:区建管所;
镇政府领导实行A、B角工作互补制度,吴伟同志和祁媛媛同志互为A、B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