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浦委干〔2025〕23号
关于洪剑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公司制)单位,各居、村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洪剑峰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办)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龚华同志任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中共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支部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办)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陈晓明同志中共闵行区浦江镇规划建设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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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浦江镇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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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剑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