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宝镇关于存量违法建筑长效管控 机制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违法建筑精细化治理,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发展,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现制定《七宝镇关于存量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非居无证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函》及区城管执法局《关于落实存量无证建筑长效管控的函》等文件精神。七宝镇以“坚决拆除不安全点位、分类处置存量违建、健全长效管控机制”为核心,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坚决消除存在“安全隐患”“侵占公共利益”的重点类型存量违法建筑,结合区域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导向,持续推进存量违法建筑消除;全面提升存量违法建筑日常管控与巡查效能,压实各方责任,实现存量违法建筑“零新增、减存量、防返潮”,保障全镇区域环境安全有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整违条线) 作为存量违法建筑管控工作的核心协调部门,严格按照区城管执法局拆违组及镇政府工作部署,履行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职能。负责制定年度存量违法建筑整治计划,重点推进“不安全”点位拆除工作;牵头开展存量违法建筑排查建档、数据更新与动态管理,确保数据精准可追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管控工作中的跨部门、跨区域难点问题;定期向区相关部门报送工作进展,同时做好全镇管控工作的宣传总结与信息报送。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 对通过线索移交、12345 市民服务热线等渠道归集的存量违法建筑,依法依规严格查处;针对居民区存量违法建筑,依法完成房屋注记、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深度结合“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在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加大宣传力度。同步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巡查,对新增违法建筑“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违建新增势头;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全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规范执法流程与操作标准,保障拆违过程合法合规、平稳有序,切实维护良好执法秩序与社区环境。 (三)规建办 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做好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的规划衔接工作,结合区域发展规划与产业结构优化要求,为存量违法建筑消除后的土地利用、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指导;全程跟踪整改与拆除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参与违法建筑拆除后的场地修复与规划利用方案制定;协助开展存量违法建筑年度审核工作,对涉及规划合规性的存量违建提出专业处置意见。 (四)社会工作办公室 统筹协调各居民区委员会与社区网格力量,落实居民区存量违法建筑宣传动员、巡查上报工作;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居民对存量违建管控工作的认知度与支持度;协助相关部门收集居民意见,做好群众沟通工作,在拆违过程中及时化解邻里矛盾,确保社区稳定;按时反馈居民区存量违建排查数据与整改情况,形成社区管控闭环。对镇域范围内住宅小区开展日常管控,发现涉及违法建筑的,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处置。 (五)城运中心(安监条线) 督促存量违法建筑所有人、使用人落实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指导、监督使用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等隐患并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存量违法建筑,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队(整违条线)纳入“不安全”点位拆除计划。 (六)市场监管所 针对涉及经营性质的存量违法建筑,协助综合行政执法队(整违条线)开展排查与分类处置工作;对使用存量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核查其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对无资质或资质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的,依法依规处理;配合做好经营类存量违法建筑的周期审核,对存在安全隐患、侵占公共利益的经营类违建,督促经营主体限期整改或搬离,保障市场经营秩序与消费者安全。 (七)各户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 各户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作为违法建筑隐患发现主体,应当建立日常巡查机制,每周至少开展 2 次全覆盖巡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问题,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加大督查整改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查处;全力配合违建拆除工作,负责协调拆除现场的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前期准备;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推进安全筛查或结构安全检测和消防安全检测。 (八)其他单位 维稳保障相关部门,如派出所、信访办、平安办等,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开展工作。派出所负责维护拆违现场治安秩序,处理突发事件;信访办对因存量违建上访的人员做好耐心接待与情绪疏导,详细记录诉求并建立专项台账,及时对接综合行政执法队、社会工作办等相关部门核实情况,推动诉求依法依规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平安办将存量违建管控纳入社会维稳治理,协助做好地区稳定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重点攻坚机制 针对日常巡查管控、市民热线及相关线索来源等,建立“清单式管理、销号制推进”机制。明确每个点位的责任单位、拆除时限、工作要求;定期召开攻坚推进会,通报拆除进展,对进度滞后的点位进行挂牌督办;联合规建办、城运中心(安监条线)等部门开展集中攻坚,确保年内“不安全”点位全部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二)日常管控机制 严格落实户管单位和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加大巡查力度,对新建违法建筑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人,对存量违法建筑定期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处置。对纳入“暂时保留”的非居无证建筑点位,根据市、区存量违法建筑分类处置要求,定期配合开展安全筛查或结构安全检测和消防安全检测。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将存量违法建筑管控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按照“责任主体透明化、责任层级清晰化、工作实效透明化”原则,制定考核细则。 (三)社会协同机制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七宝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社区公告栏、入户宣传等多种渠道,宣传存量违建管控的政策要求、“不安全”点位拆除的重要意义和典型案例;邀请人大代表对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提升工作透明度与社会支持度。 (四)问责强化机制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移送纪检部门进行责任追究:未按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导致新增违建或“返潮”现象未及时发现;“不安全”点位拆除工作滞后,未按期完成任务;工作中推诿扯皮、责任不清,导致管控工作出现重大疏漏;存在失职渎职、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存量违法建筑管控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围绕安全稳定的总体目标,明确具体经办人员;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靠前指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难题,确保管控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深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讲、线上问答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存量违建的危害与管控政策;高度重视舆情动态,安排专人负责舆情监测与研判,对涉及存量违建的负面舆情及时响应、妥善处置,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营造“人人支持拆违、共同维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社会稳定 在存量违建管控与拆除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拆违项目,提前做好沟通协商,积极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制定详细的维稳预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提前预警、及时处置,确保全镇社会大局稳定。
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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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七宝镇关于存量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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