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七府〔2025〕1号 关于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立项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2月19日
- 索引号:SY1100004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行政事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2-10
- 发文字号:闵七府〔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02-1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闵行区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你单位《关于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改造工程立项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已经过镇政府第89次镇长办公会及镇党委第98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的请示。该项目地址位于航南路378号隔壁(原航华派出所),涉及装修面积2050㎡,装修内容主要为室内改造,屋面防水维修,外墙涂料翻新,门头改造,项目总投资398.89万元,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金。该项目为一般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在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前提下,依据实际需求维修和装修。 项目由上海七宝蒲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请按规定抓紧办理有关前期手续,积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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