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合作社,各镇属公司,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居委会: 经研究,决定: 吴小龙同志任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蓓同志任上海七宝蒲溪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免去陈莉同志的上海七宝蒲溪商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傅春军同志的七宝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副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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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小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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