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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航新路228号社区长者食堂办理相关证照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2日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航华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372平方米,共1幢三层,坐落于航新路228号,权利人为七宝镇人民政府。

航新路228号已作为七宝镇无证保留点位。经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房屋质量合格,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我镇认为该房屋质量与消防安全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无安全隐患。我镇拟将一楼105室约336平方米作为社区长者食堂,并对入驻企业进行合法化注册登记。函请贵局对于相关企业的证照办理予以支持。

 

附件:航新路228号建筑地形图

附件.jpg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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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