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航华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372平方米,共1幢三层,坐落于航新路228号,权利人为七宝镇人民政府。 航新路228号已作为七宝镇无证保留点位。经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房屋质量合格,经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我镇认为该房屋质量与消防安全均符合正常使用要求,无安全隐患。我镇拟将一楼105室约336平方米作为社区长者食堂,并对入驻企业进行合法化注册登记。函请贵局对于相关企业的证照办理予以支持。
附件:航新路228号建筑地形图
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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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航新路228号社区长者食堂办理相关证照的函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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