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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闵行区政府研究室、闵行区政府外事办公室、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3月17日

机构名称: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室地址: 沪闵路6258号

联系方式:   24033367

机构负责人: 刘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研究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牌子。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区政府各类文件的起草、审编、印发工作。负责各级机关和相关单位来文处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各类政务信息和报告,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信息。

二、负责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各种会议和其他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及会务保障工作。负责区政府对接区委、区人大、区政协相关会议的协调、联络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领导的活动安排和联络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处理工作事务。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各类请示事项的办理工作。具体承担区政府党组学习和活动等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重要综合性文稿和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修改等,组织有关调研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参考。

五、主管本区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一网通办”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

六、主管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各单位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政务公开具体事务,负责本机关政务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组织实施网上“区长直通车”相关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负责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莘庄工业区管委会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负责落实上级督查部门下达的督查任务。

八、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做好人大代表议案、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完成区政府向区人大、区政协报送材料的起草、审核、督办工作,配合做好区人大、区政协视察活动相关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顶层设计、组织实施、法律审查以及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区政府法律顾问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年度工作任务。

十、负责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划及年度工作安排并组织、指导、协调、推进。负责开展行政审批清理,完善审批运行机制,提供高效审批服务。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本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告知承诺、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分类监管、政务服务建设工作。负责本区政府效能建设的管理和推进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外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公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外事接待和对外友好交流工作;协助做好本区涉外安全事务。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配合落实区委、区政府领导赴外省市的相关协调和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来本区考察调研的外省市县级以上和本市外区主要领导党政代表团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内重要大型会议和活动相关接待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上海市闵行区委研究室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闵行区委研究室负责研究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宏观思路,调研分析和复核区内有关政策性文件,统筹研究并指导区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性经济社会政策,开展公共政策评估,做好经济社会政策的梳理与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2.与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与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同时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协调联络工作,区总值班室设在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