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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2日

一、文件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原文件有效期届满?根据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修订后重新发布。《关于本市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作同步修订。本区的《关于本区征地养老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也作同步修订。

二、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生活费、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是否发生变化?

答:没有变化,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调整继续与原镇保平移进职保的养老人员养老金调整时间及增资方法同步;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继续参照原镇保平移进职保的养老人员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标准执行。

三、征地养老人员的老年补贴是否发生变化?

答:没有变化,征地养老人员老年补贴标准是:60-70周岁的60元/月,70周岁以上的是120元/月。

四、征地养老人员的医疗待遇是否发生变化?

答:没有变化,征地养老人员医疗待遇继续按本区现行办法执行。

门急诊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80%,三级75%;住院、大病报销比例90%。另,每人每年发放医疗补贴600元。                                           当年门诊大病、住院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当年养老生活费20%以上的征地养老人员,享受减负。当年门诊大病、住院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当年养老生活费20%以上的至5000元,减负40%;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减负50%;10000元以上的,减负60%。

五、征地养老人员还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本区管理的征地养老人员,其死亡后的遗属待遇及其申领办法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