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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 年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31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区人社局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管理制度。经第19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推进,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决策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四项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闵人社发2021〕13号)等相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把握时间节点,完善实施方案,确保决策事项有序推进。

二、规范决策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决策承办部门要按照“一事项一推进”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决策工作流程,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五大法定决策程序,及时、规范、有序完成政策修订程序,并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三、强化闭环管理,实行动态调整

局决策事项目录实动态调整制度:一是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或者实际工作需要,认为需要调整或新增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二是根据各部门上报请示事项具体情况,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事项。对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事项,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向局办公室进行报备,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同意后,列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327

 



附件

2026年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类别

承办部门

完成时间

1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区提升创业质量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重大决策

就业促进科

第四季度

2

《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区就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重大决策

职业能力建设科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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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