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同意上海闵青才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计算机软件测试员(三级)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年5月25日
上海闵青才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开设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计算机软件测试员(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计算机软件测试员(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
留言 |
|||
*姓名 | |||
*联系方式 | |||
*电子邮箱 | |||
*验证码 | |||
公众意见 |
|||
咨询人 | 意见与建议 | 回复内容 | 提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