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南科创中心: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 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人社,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现就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权责明晰、运转高效、衔接顺畅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机制,强化全局干部法治责任,锻造专业化法治员队伍,推动形成“领导带头出庭、部门协同配合、法治员独立代理、全员素养提升”的工作格局,发挥行政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反向审视与规范促进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提升人社法治化水平。 二、职责分工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局分管领导牵头抓总、局法制科组织协调,局法律顾问共商答辩,局应对工作小组有效承办,案件涉及部门全程跟进,及时有序地开展应对工作。 局法制科负责全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统筹协调工作,包括收发案件、委托律师、准备卷宗、安排出庭,拟写复议案件答复书,拟写复议、诉讼案件情况等,联系司法局和法院等。 案件涉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前期准备和参与出庭等工作,包括整理卷宗(包括电子卷宗)、拟写案件说明、沟通案件当事人、参与出庭等。原则上自收案之日起2-3个工作日内提交卷宗(包括电子卷宗)和案件说明至局法制科。 局应对工作小组成员负责独立承办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包括审查申请材料、收集整理证据、研究法律适用、准备答辩材料(包括电子卷宗),并代表我局参加庭审活动,进行法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原则上每位成员每年独立承办不同原告案件2件以上(同一原告案件的二审再审,原则上由同一组员承办)。 三、运作机制 (一)夯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局主要领导带头出庭应诉每年度1次以上,局领导班子轮流出庭,案件涉及分管领导尽量参与该案的庭审,从而及时发现工作可改进提高的地方。负责人出庭应做到“出庭又出声”,回应法庭询问,参与庭审程序,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必要时在庭审后组织相关部门复盘研究,推动执法行为持续提升。 (二)强化业务部门协同联动制度。业务部门作为协同责任主体,应指定专人配合应对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提供作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证据、规范文件、程序记录及相关背景情况。根据案件情况,局法制科会同组织局法治员、代理律师,共同分析案件焦点,商定应诉策略。业务部门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有争议的案件做好案后总结。 (三)推行法治员独立代理出庭制度。由局法制科牵头,从局现有法治员队伍或新进人员中遴选骨干,组建人员相对固定的应对小组,统筹分配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至具体承办人。局法制科应不定时组织培训,重点学习人社领域政策文件以及行政诉讼前沿理论、实务技巧等,每半年或年度总结应对工作情况,研讨典型性案件,并在适当范围组织分享交流。鼓励小组成员将应诉实践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向所在部门及条线干部职工传授和推广。 (四)动态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旁听制度。将旁听庭审作为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的重要途径。组织业务部门、青年干部、法治员参与法院出庭,旁听本领域或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沉浸式学习,直观了解司法审查重点、证据规则运用和庭审辩论技巧,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局各部门可在旁听后组织研讨,对照检视自身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四、工作要求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机制是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请各科室、各单位予以重视,强化制度执行与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有效运转、形成闭环。 (一)要注重源头治理。通过个案分析提炼共性问题,及时优化政策执行和执法流程,从制度层面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二)要加强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人社干部职工法治培训与实战演练,培养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三)要重视成果转化。将司法裁判和复议决定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形成执法与应诉良性互动机制,从而推动人社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附件
局行政案件应对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备注:结合局法治员和新进人员实际情况,名单可做动态调整。 |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3月9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