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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新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设立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计算机维修工(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年1月22日

 

上海新知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计算机维修工(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操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计算机维修工(五级、四级、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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