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俊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美容师(五、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美容师(五、四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日 |
当前位置:
关于同意上海俊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设立美容师(五、四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6日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