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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上海外服虹桥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1日
上海外服虹桥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材料和告知承诺书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对本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放权赋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规定,现同意实行告知承诺制批准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377号8号楼1层101室,举办者: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璟伟,校长:杨奔),同时批准开设培训项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职业培训师(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并配合我局开展事后核查。我局将在规定期限内对你单位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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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