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春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你单位提出开设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五级、四级、三级)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五级、四级、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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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市闵行春致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设立健康照护师(长期照护师)(五级、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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