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25年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21日
             一、总体情况

本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根据本局机构设置情况和工作职能等实际,认真完成本年度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设,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做好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按月做好公文备案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交流,着力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专业水平,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局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效提升。

(一)主动公开工作

1.本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均已主动公开;

2.本年度处理决定:行政许可1333件、行政处罚17件;

3.本年度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进行了维护;

4.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发布;

5.本年度未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6.本年度发布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48条;

7.本年度未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相关信息;

8.本年度未发布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相关信息;

9.本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相关信息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本年度本部门发文主动公开4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网络申请9件。在已经答复的9件申请中,依申请公开的4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2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的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明确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就业创业”“重点领域-稳岗就业”栏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布信息38条,保障了公民对相关政府信息的知情权。维护好本局信息公开主页政策文件、财政资金、规划计划、重点工作等栏目,定期做好信息更新工作。

认真做好区门户网站的人社板块、区党务公开网、《人社动态》、单位外墙橱窗以及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等的定期维护更新,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载体和平台建设。全年共编写《人社动态》12期、局政务微博“乐业闵行”累积粉丝5044名,政务微信“乐业闵行”累积粉丝79063名,编发政务微博信息383条、政务微信信息1892条;制作更新单位外墙橱窗4次;分别接受市级、区级新闻媒体采访报道65次和90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监督保障

本局工作人员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法治工作专题培训以及区政府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讲座,认真学习《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政策,进一步掌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本年度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在区政府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更高标准与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需更具多元化,情况跟踪解读需保持时效性。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尚有拓展空间。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严格对标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从以下方面着力改进: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积极运用“处长讲政策”“科长聊营商”等专题讲解、“一图读懂”可视化图解等形式,打造多元化解读体系,提升解读效果。二是聚焦民生关切深化公开工作。紧密围绕社会热点与公众需求,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与载体,切实增强回应实效与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贯彻年度要点情况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以及市、区2025年度工作要点,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夯实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基础,不断理顺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2025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对标上一年考核结果,开展“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整改,重点强化四个方面:一是拓展各领域信息公开覆盖面;二是提升政策公开服务水平;三是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四是全面落实监督保障工作。

(三)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四)其他事项

统计表“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的“(六)其他处理3.其他”共3件,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强化依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管理。二是提高政策解读和回应实效,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丰富“科长讲政策”、“一图读懂”等多元化、可视化政策解读供给,加强日常回应关切和互动,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三是细化深化人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强化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创新性应用。四是积极搭建政府开放平台,统筹资源、多方联动,延伸服务链条,办优政府开放活动。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