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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上海闵行区浦江电商职业培训学校设立人工智能训练师(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3日

上海闵行区浦江电商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提出开设人工智能训练师(四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并经专家评审,同意你学校开设以下职业培训项目:人工智能训练师(四级、三级)

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

特此批复。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13日           

索引号:
SY13000063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6-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5-05-13
文件状态:
发文字号:
闵人社发〔202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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