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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总结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年7月31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持续强化人力资源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充分推动就业市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6〕3号)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监〔2026〕110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4月23日至7月31日期间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26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共收到涉及人力资源市场(含劳务派遣)举报投诉等相关案件164件,均已依法按时办理。依法查处了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共4人,没收违法所得6.3204万元,并处罚款8万元。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0人次;公安部门30人次;市场监管部门30人次,城管部门150人次;其他部门90人次),协同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镇等部门对1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联合检查,通过专项整顿行动,全区人力资源市场更加规范有序,为劳动者营造了更加公平、规范、安全的就业环境。

二、工作举措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

区人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解决人民重点期盼问题为出发点,坚持下实功、谋实招、见实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通过事前排摸、事中查处、事后监督,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顿行动,制定检查计划、明确分工职责,不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工及用工行为,坚定落实人社部及市人社局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强化协同,综合施治。

区人社局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将专项行动作为规范用工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就业大局稳定的重要举措。一是强化日常排查。依托属地街镇劳动关系协调队伍,围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重点用工企业,开展全覆盖摸底排查,实行动态管理、分类监管、完善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象准,为精准执法、靶向整治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案件查处。坚持做好日常案件查处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频繁更换经营主体、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等违法行为难固定的特点,强化沟通协调处置力度,从反映人切实诉求出发,积极解决退费事宜,并联系房东、物业等相关部门对被反映单位进行清退,实现问题源头化解。三是推进专项检查。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本区人力资源市场新形势、新问题,聚焦区内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性机构集中区域,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属地街镇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检查,集中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经营行为,通过组建工作组、充分摸排调研、制定联合检查方案,明确以“查处非法、规范合法”为核心的工作目标,结合“逐户上门核查与现场问询调查相结合”检查方式,确保行动精准高效,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此次行动,共计检查职业劳务中介机构15家,其中有证有照5家,取缔非法劳务中介4家,自行关闭6家,收缴违法收费宣传单100余份。

(二)多渠道普法、强化宣传

区人社局以专项行动为契机,线下线上相结合,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警示。持续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线上维权端口。对求职者反映的招工欺诈、违规收费、虚假岗位、劳务派遣不规范等问题,实行快接快处,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将高校毕业生、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作为重点保障群体,组织骨干监察执法人员走进2所大学招聘会现场,通过集中印发告知书、窗口宣传资料发放、“乐业闵行”微信公众号发布求职指南及风险提示相关信息等途径,强化人力资源及服务机构守法意识,警示劳动者提升防范意识,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融,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0人次。

三、工作展望

(一)强化监管力量

进一步深挖治理潜能,凝心聚力,不断强化劳动用工及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构筑“日常监管+专项监察”模式,将集中整治转为常态化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定期开展“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效。坚持“数智赋能”,持续推动预警平台建设,畅通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渠道,深入打造“数智”监管模型,全面完善预警职能机制;强化做好行刑衔接。对涉嫌诈骗、非法经营的案件,在查证属实的基础上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托司法手段增强惩戒威慑力。

(二)强化综合治理

坚持系统思维,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持续深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审批行为,厘清在册机构台账,强化风险防控,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管的全链条监管,不断激发劳动力市场活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

(三)做好宣传引导

坚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依托各属地基层治理力量,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和以案释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规范经营。持续畅通维权渠道,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做好重大案件公示,形成有效震慑,营造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情况

填报单位:闵行区人社局                                             填报日期:2026年7月31日


检查户次

案件合计

违法行为类型

处理情况


未经许可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

的职业

资格培

训、职

业技能

培训的

民办学

校

 

 

 

发布虚假就业信息

发布含有歧视

性内容及其他


 

以招

聘为

名诱

骗胁

迫从

事违

法犯

罪活

动

 

泄露、

贩卖或

以其他

方式违

法使用

求职者

个人信

息

其他

责令改正

 

 

责令退

赔劳动

者中介

服务

费、抑

金或其

他费用

 

 

 

 

行政

处理

行政处罚

 

 

 

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贵任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

中介

其中线下“黑职介”

 

其中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

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

 

 

其中“招转培”“培训贷”等

其中以“保offer”“内推”高薪岗位等虚假信息侵害求职者钱财

件数

罚款

 

 

没收

违法

所得

户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件

万元

件

件

万元

万元

件

甲栏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合计

1

15

19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

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

或者个人

2

4

8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

6.3204

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

5

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用人单位

4

6

6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补充资料

1.参加人员: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30人次;公安部门30人次;市场监管部门30人次,城管部门150人次;其他部门90人次。

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0件,其中以外包等名义违规开展劳务派遣0件。

3.矿山企业井下作业违法使用劳务派遣用工0件。

4.劳务派遣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的工资款、不依法参保0件。

5.其他处理处罚情况:关闭非法职业中介活动4件(其中处置公众号、小程序、网页网站、互联网群组等件):吊销或撤销许可证0件;吊销营业执照0件。

 

 

 

 

 

 

 

 

 

 


附件2

闵行区人社局查处未经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典型执法案例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15日,区人社局收到举报线索,反映上海盛卫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活动的违法行为,随后,区人社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贾某等4人在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租用某文创园301室场所,以自然人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并向求职者收取费用。对外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时,贾某等4人行为存在一定独立性,各自招募中介业务并收取费用,其中确认贾某违法所得1.8万余元。

处理结果: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关闭或者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闵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贾某等4人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没收贾某等4人违法所得6.3204万元,并处每人罚款2万元。

警示提醒: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必须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在服务场所明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自然人违法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扰乱正常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求职者通过职业中介机构找工作时,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持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对“低门槛”“月薪过万”“内部直招”等宣传辞令及收取介绍费等要求保持高度警惕。缴纳费用时,需保存好缴费凭证,并注意留存微信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一旦遭遇违法职业中介等情况,及时拨打12333、12345热线电话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