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6日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相关检验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本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场车”)安全监管实效,切实守底线保安全,着力遏制起重机械、场车事故易发态势,防范化解事故风险,服务保障本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1124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区2021年起重机械、场车安全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使用环节专项治理

结合区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和辖区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紧扣岁末年初、高温汛期、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时段,对物流仓储、机械加工、租赁服务等重点行业,工业园区、码头港区、地下空间、观览景区等重点区域内在用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相关检查情况录入移动监管系统,内容见附件1)。对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培训、按规程作业和设备检验检查维保、检维修发现问题整改闭环,特别是作业区域安全管理、交叉、复杂作业环境配备持证指挥人员等情况,实施重点检查整治。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针对涉多方职能、长期未解决的监管症结问题主动探索新监管模式,并及时开展试点和经验总结。

相关检验机构要在日常检验工作中,落实检验发现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内燃场车环保信息定期通报工作,加强与监察部门的信息报送与工作对接,全力做好技术支撑。

二、加强生产单位监管,持续提升本质质量安全水平

结合生产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辖区塔式起重机持证制造单位监管力度,对其持续满足制造许可条件、质保体系运转情况和产品(含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型式试验一致性、有效性,以及评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开展重点检查。对无证、超许可范围开展起重机械、场车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不再满足许可条件的生产单位或经查实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许可的自我声明承诺换证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处理。

三、推进双重预防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风险

按照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工作方案部署,加强与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集团合作,推进码头、冶金、造船等重点行业领域大型起重机械双重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参照《闵行区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设备汇总清单(参考表)》(附件2),及时梳理确认辖区上述行业中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200的桥式、门式起重机(以及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50的冶金桥式起重机)和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40的门座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清单和设备清单。

各单位应结合前期双预防工作推进经验,全面推进以大型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双重预防工作,切实指导有关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工作机制,对已识别风险落实分级管控措施,并通过安全性管理评价(按照市局要求,每个区实施安全管理评价的企业不少于3家,区局将结合辖区实际确定2021年度安全性评价名单)全面提升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快科技创新应用,探索提升叉车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以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GB/T 38893-2020)正式实施为契机,选取若干物流仓储、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叉车远程安全监控系统应用试点,通过物联网、大数据、图像识别等技术的精准应用,积极探索叉车使用环节安全智慧化监管新模式,为叉车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供抓手,着力提升本区重点行业领域叉车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五、务实开展培训宣贯,提升起重机械、场车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吸取本市历年起重机械、场车领域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成因的剖析解读,开展相关监察、检验骨干起重机械、场车典型事故分析研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结合“3·15”、安全月、质量月、六进等宣传平台和微信群等联系手段,灵活运用各种宣教形式,引导辖区起重机械、场车使用单位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知识学习宣贯,共同提升本区起重机械、场车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调,切实形成合力。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注重发挥相关特种设备协调联络机制作用,加强与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通过部门间的有效协力协同,共同推进辖区起重机械、场车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工作创新,务实开展试点。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主动对照分析辖区起重机械、场车实际安全监管情况,结合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要求,创造条件应用现代科技或信用约束做法在关键监管环节、传统监管死角等方面,实施监管模式创新并务实开展试点,力求实效。

(三)加强应急处置,做好服务保障。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结合年度工作部署,针对事故易发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季节因素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重点时段、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活动期间等关键时点、领域,提高起重机械、场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响应等级,提升服务保障实效。相关检验机构应同步加大对监察部门的技术支撑力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注重工作闭环。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相关检验机构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专题报送,强化监管、检验等工作的闭环意识。各单位应自20213月起,每月19日前按照附件1的要求报送相关检查情况,同时于20211219日前一并上报2021年度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区局将结合年度工作部署,适时开展相关工作的督导考核。

 

附件:1.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2.闵行区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设备汇总清单(参考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8   

(联系人:蔡建新,联系电话:64929542。)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326日印发

附件1

起重机械、场车使用环节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

监管部门:

 

基本工作情况

宣传教育情况

出动人次数
(人次)

检查单位数
(家次)

检查设备数(台次)

组织宣传教育
活动()

惠及单位
(家次)

惠及人员
(人次)

 

 

 

 

 

 

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情况

共性问题检查情况

人员持证上岗相关(项次)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相关(项次)

设备使用登记相关(项次)

设备检验相关

(项次)

设备检查维保检维修相关

(项次)

作业区域安全管理相关

(项次)

 

 

 

 

 

 

起重机械专项问题检查情况

现场作业指挥相关(项次)

起重机械声音/闪光报警装置有效性(项次)

吊钩防脱钩装置配备情况
(项次)

高温汛期室外起重机械防风防汛(项次)

运行轨道通畅无阻情况(项次)

开展地下空间机械式停车设备检查次数()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专项问题检查情况

作业区域安全警示情况(项次)

佩戴安全带作业相关(项次)

超速超载情况(项次)

后视镜完好情况(项次)

车辆违规改造改装情况

(项次)

车辆钥匙管理

情况(项次)

 

 

 

 

 

 

行政执法情况

隐患问题整改数(项次)

出具指令书
()

立案数
()

结案数
()

罚没款数
(万元)

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

 

 

 

 

 

 

相关治理情况:
        (如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普遍性、症结性问题、潜在安全风险,工作数据、特色、成效,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等)

注:1.此表自2021 3月起,每月19日前上报;表中涉及数据的,均填今年以来的累计数;

   2.专项检查记录应及时录入新移动监管平台“2021年闵行区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治理”任务中。


附件2

闵行区大型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设备汇总清单(参考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设备类别

注册代码

额定起重量()

是否为冶金桥

备注

1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10050049

550.0

 

2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11090039

350.0

 

3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11090040

350.0

 

4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11110030

250.0

 

5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6090016

150.0

 

6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6110363

125.0

 

7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9120092

120.0

 

8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12050023

100.0

 

9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6090017

80.0

 

10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7090264

75.0

 

11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503101122008120129

50.0

 

12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9100050

350.0

 

13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100206

350.0

 

14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070115

320.0

 

15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070115

320.0

 

16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9040109

250.0

 

17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7100082

250.0

 

18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110377

200.0

 

19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110302

200.0

 

20

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070137

200.0

 

21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2060037

500.0

 

22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7110227

300.0

 

23

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2060026

250.0

 

24

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1120051

350.0

 

25

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7070067

275.0

 

26

上海福伊特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7070069

250.0

 

27

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110590

200.0

 

28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7120133

500.0

 

29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06060074

200.0

 

30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8010249

200.0

 

31

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1050022

350

 

32

上海盛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1040067

250.0

 

33

上海盛重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桥式起重机

41103101122011100030

200.0

 

34

上海城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门式起重机

42103101122016070027

225.0

 

35

上海城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门式起重机

42103101122016060012

225.0

 

36

上海浦建储运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13120008

50.0

 

37

上海浦建储运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10110003

50.0

 

38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吴分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14120037

50.0

 

3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吴分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8080079

40.0

 

40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吴分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8010156

40.0

 

41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吴分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7080017

40.0

 

4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吴分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6010044

40.0

 

43

上海中农吴泾农资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603101122006120336

40.0

 

44

上海友智吊装工程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603101122017070005

40.0

 

45

上海翔云仓储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12050051

40.0

 

46

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11110040

40.0

 

47

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9070109

40.0

 

48

上海康浦码头装卸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1122007080126

40.0

 

49

上海开源储运码头有限公司

门座式起重机

47103102302007070148

40.0

 

 

 

 

 

 

 

 

 

 

 

 

 

 

 

 

 

 

 

 

 

 

 

 

 

 

 

 

 

 

 

 

 

 

 

 

注:1.各单位应认真梳理确认辖区名单;有新增或变化的,于2021330日前汇总上报;

    2.列入本清单的单位均应开展以大型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双重预防工作。

 

留言
验证码
0/500
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