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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闵行区加油机修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7年1月11日
    

闵行区各加油站:
    今年下半年,我局组织对闵行区各加油站的加油机实施了一次性防作弊封印,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在此基础上,为了确保今后维修能始终保持加油机原有结构且计量性能准确,我局就进一步规范封印后加油机的修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凡经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一次性防作弊封印的加油机,除上海龙野机电有限公司、德莱赛稳加油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中意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三家授权的加油机制造企业就各自加油机维修时可启封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破坏、拆除防作弊封印;
    2.加油机涉及电脑主板、测量变换器、传感器等影响计量性能部位的修理,必须由原生产厂家或原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单位方可进行修理;
    3.外省市品牌加油机在涉及到封印部位的修理时,除通知生产企业外须同时通知闵行区计量质量检测所,双方到位验证原封印无损后方可拆封修理;
    4.加油机不涉及计量性能部位的修理,可由生产厂家或取得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正规修理单位承担,但加油站应验证修理单位资质,索取和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维修记录;
    5.修理后的加油机,必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闵行区实施加油机修理单位备案制度,凡请原加油机生产厂家之外单位进行修理的,加油站必须将维修单位信息(包括维修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人、电话、邮编等)及时上报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联系电话:64886265)备案,经审核符合要求方可委托修理。
    请各加油站遵照通知要求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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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