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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许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年1月17日

 

各所队、科室:

经研究决定:

许方同志任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柴明璋同志任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邢胜年同志任浦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卫峰同志任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乔国兴同志任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赵斌同志任信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吴晓韵同志任注册许可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曹深涛同志任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副科长、二级主任科员;

周新艺同志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王辉同志任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食品所所长);

徐陈洪同志任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药品所所长);

杨正炳同志任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刘家乐同志任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陈亮同志任华漕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沈奇臻同志任吴泾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梅佳杰同志任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陈梦怡同志任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王海敏同志任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华钰同志任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江根华同志任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曹振宇同志任梅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赵贞权同志任执法大队四级高级主办;

胡明同志任江川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

唐业年同志任新虹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

陶宝炎同志任七宝市场监督管理所四级高级主办;

侯剑雄同志任新虹市场监督管理所一级主办;

康敏同志任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二级主办;

 

免去赵贞权同志信用监督管理科科长职务;

免去谢翠红同志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免去谭戚权同志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柴明璋同志执法稽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曹辉同志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乔文美同志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食品所所长)职务;

免去朱艳华同志执法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药品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卫峰同志浦江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许方同志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一级主办职务;

免去乔国兴同志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赵斌同志注册许可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曹振宇同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海敏同志执法稽查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华钰同志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陶宝炎同志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鸣同志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亮同志虹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蓓同志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曹深涛同志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二级主办职务;

免去康敏同志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梦怡同志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继英同志七宝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叶劲红同志梅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霞娟同志华漕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正炳同志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沈奇臻同志马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刘家乐同志吴泾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梅佳杰同志吴泾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辉同志古美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徐陈洪同志莘庄工业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吴晓韵同志新虹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三级主办职务;

免去周新艺同志浦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110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01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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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