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各有关单位: 为防止和减少鼓式制动器卡阻失效引发的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的通知》(沪市监特种〔2021〕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电梯制造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跟踪指导责任,提高电梯维保单位维护保养质量,消除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大力提升在用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心乘梯。 二、工作对象、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对象 使用鼓式制动器的在用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不包括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 (二)工作内容 1.做好电梯鼓式制动器排查梳理。电梯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对本单位制造、使用、保养的电梯制动器进行排查梳理,确定在用电梯鼓式制动器清单(细分为免拆解保养清单、需拆解保养清单、需更换松闸顶杆清单等)。 2.拆解保养鼓式制动器电磁铁。针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在长期工作过程中内部会产生油泥、铁屑等异物,易造成制动器卡阻的问题,要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相关规定,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逐一进行一次拆解保养。 3.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针对鼓式制动器采用铁质等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在电磁力作用下产生摆动,易引起制动器卡阻的问题,要将鼓式制动器采用铁质等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更换为铜质等非导磁材料的松闸顶杆(由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免费提供)。 4.免拆解保养制动器专项检查。对照电梯制造单位排查文档,明确为免拆解的鼓式制动器,由电梯制造单位免费进行一次现场专项检查和确认。 5.将查验鼓式制动器排查整治资料纳入电梯定期检验和检测。电梯定期检验和检测时,逐台查验电磁铁拆解保养过程和松闸顶杆更换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须整改后实施复检。 (三)工作要求 1.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鼓式制动器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是否需要拆解保养、是否需更换松闸顶杆,并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属地市场监管所。 2.电梯维保单位:负责对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更换导磁材料松闸顶杆,且要通过上海电梯维保小程序上传拆解保养鼓式制动器电磁铁和更换鼓式制动器松闸顶杆的相关视频或照片备查。对于电梯制造单位已明确免拆解的,电梯维保单位需留存电梯制造单位在现场进行专项检查的视频或照片等见证材料。 3.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对销售的电梯进行排查,于2021年5月30日前主动公开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向制造单位管理系统上传本次专项排查治理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此外,还要向使用、维保单位免费提供配套非导磁材料松闸顶杆和拆解需要专用工具(如涉及)。对免拆解鼓式制动器的免费进行一次现场专项检查和确认。 4.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定期检验检测时,查验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和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更换情况,待维保单位完成整改后,方可实施复检。同时,按季度将本机构查验情况向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汇总报送。 5.特种设备监察机构:督促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并做好自查报表的保管、汇总、上报;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跟踪指导责任,配合此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维保单位对鼓式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并按要求更换铁质松闸顶杆;督促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要求做好查验;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小区电梯的监督检查,对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鼓式制动器保养,电梯使用单位未及时消除存在的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并继续使用,电梯检验及检测机构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制动器检验、检测等,要严肃查处,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做好信息报送。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自查准备阶段(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 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附件1),报送属地市场监管所。属地市场监管所于2021年7月20日前填写《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附件2),报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梯制造(改造)单位对销售的电梯进行排查,于2021年5月30日前主动公开专项排查治理方案,向制造单位管理系统上传本次专项排查治理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7月至2022年9月)。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对需要整改的电梯,结合电梯定期检验周期,合理安排整改进度,按序做好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导磁材料松闸顶杆更换工作,并用好上海市智慧电梯平台,做好整改视频、照片等见证材料的保管、上传。 (三)现场查验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9月)。 自2021年10月起,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在定期检验、检测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查验制动器电磁铁拆解保养和铁质等导磁材料松闸顶杆更换情况,并将本机构查验情况按季度向当地负责办理使用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汇总报送。
附件:1、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 2、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自查统计表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各电梯使用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属地市场监管所。 附件2 电梯鼓式制动器专项排查治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注1.各市场监管所于2021年7月20日前填写使用单位排查情况并报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2.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10月20日、2022年1月20日、2022年4月20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10月20日前填写检验检测机构查验情况并报送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联系电话:64886625,邮箱:A64980122@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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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梯鼓式制动器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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