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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2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各方责任,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及隐患排查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安全生产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在单位内部实行科学规范的标准化管理,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承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建立并且有效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采购、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下同),并且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采购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3.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部门,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建立人员管理台账,开展安全与节能培训教育,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4.按规定要求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应在设备显著位置悬挂或固定;

5.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

6.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7.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其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定、校准,下同)、检修,及时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接受定期检验,并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8.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

9.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节能必要的投入。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201910月)。召开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动员会,集中培训,统一部署。

2.自查自纠(201911月至201912月)。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闵行区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评价表》(见附件),开展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措施。

3.集中评价(20201月至20203月)。区卫健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考核组,按照《闵行区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评价表》开展集中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认真组织,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2.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对照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DB31/T582-2012《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要求》,完善本单位特种设备规章制度、记录档案,落实责任措施。

3.各单位应抓紧工作部署,在20203月底前完成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的验收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闵行区医疗卫生机构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评价表

 

 

上海市闵行区                   上海市闵行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94                  201994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9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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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