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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日

各科、室、所:
    根据《上海市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文明创建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为更便于开展工作,决定调整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工会主席
    成员:各科、室、所负责人
    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局工会主席
    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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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