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闵行区计量所: 现将《闵行区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
闵行区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沪市监计量〔2024〕274号)要求,结合闵行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进一步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 一、整治时间 2024年6月至10月 二、工作目标 摸清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环节情况,建立企业清单,健全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预防和查处电子计价秤作弊的能力和手段,探索电子计价秤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全链条管理,推动标本兼治 1、加强电子计价秤生产源头监管。按照实际生产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摸和梳理辖区内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情况,并将摸底信息于2024年8月10日前上报局计量监管科,科室将根据各所摸底情况适时组织双随机检查。 2、强化对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环节的监管。掌握辖区电子计价秤销售、维修门店分布,适时开展突击检查,门店等相关信息于2024年8月10日前上报局计量监管科,加强对辖区网络平台销售电子计价秤行为的监测,督促电商平台把好准入审核关,杜绝平台商家利用网络销售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和作弊秤,鼓励通过发动群众监督员、社区志愿者等征集线索,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销售作弊秤、改装电子秤等行为。支持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主动加强行刑衔接。 3、加强对电子计价秤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或个人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使用前完成强制检定,不使用不合格电子计价秤,电子计价秤修理后依法再次申请强制检定。 加强集贸市场监管。落实集贸市场主办者责任,督促市场严格执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依法配备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并设置公平秤,鼓励在水产摊位旁设立自助式公平秤,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导致市场出现计量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鼓励集市主办者通过“黄牌警告制度”、“计量失信退出机制”、“先行赔付”等举措,加强对计量失信商户的管理和惩戒,倒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对于标准化菜市场,督促集市主办者严格执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DB31/T 344-2020)中相关计量管理要求,统一配秤、统一管理、统一检定,避免经营者使用非统配秤;对非标准化菜市场,加强日常巡查,预防和严查计量作弊和短斤缺两,鼓励非标市场统一配秤实施标准化计量管理。 加强餐饮店、商场超市、金银饰品店、海鲜水产店等的监管。督促电子计价秤使用单位依法配秤、合理配置,严格落实强制检定。加强对使用作弊秤和不合格电子计价秤以及称重不去皮、短斤缺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鼓励商贸企业积极开展诚信计量自我承诺,主动公开投诉受理电话,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4、优化流动摊贩监管模式。摸清辖区内流动摊贩经营规律及电子计价秤使用情况,建立流动摊贩信息清单。在夜市、公园、学校、打卡点等摊贩相对集中地点,会同城管等部门加强巡查。优化监管模式,通过日间巡查、晚间暗访、错峰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维护消费公平。 (二)强化宣传引导,推进社会共治 1、积极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宣讲和科普宣传。各所要加强对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领域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和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多渠道向消费者宣传“作弊秤”判断识别方法,普及电子计价秤防作弊知识,引导消费者提升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鼓励消费者提供“作弊秤”线索,推动完善社会监督。 2、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诚信计量示范商圈”、“诚信计量示范社(街)区”建设,鼓励重点行业参与“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建设,在全区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净化消费环境,对诚信经营商家降低检查频次,对有违法行为的商家严厉打击,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工作方式 1、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环节检查由计量科牵头组织联合开展,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相关企业信息的摸底、收集和报送工作,联合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排摸过程中发现的重要违法线索,各所要及时做好线索保护和跟踪检查,同时报告计量科协同开展。 2、电子计价秤使用环节检查由各市场监管所根据各自辖区计量管理状况通过云中心自建任务开展,目标紧盯重要领域、薄弱环节和敏感点位,务求取得打击计量作弊实效,计量科将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或督查巡查。对流动摊贩的监管可协调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流动摊贩使用强检未检,经检定不合格或作弊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罚,监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告知其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要求,计量所便民服务于每周三受理个人(流动摊贩)提出的强制检定申请(需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莘松路303号计量所检定受理窗口)。 3、区计量所负责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五、信息报送 各所自2024年6月起,于每月7日前将阶段检查数据和工作小结报局计量科,并在2024年10月8日12:00前将综合整治工作总结、特色亮点以及综合整治统计表报计量科邮箱。请各所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注重典型案例的挖掘和报送。
附件1: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信息表 附件2:综合整治统计表(引用沪市监计量〔2024〕274号文件附件1-4)
2024年6月20日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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