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数字化转型”的工作要求,我局立足工作实际,成立部门数字化转型工作专班,形成工作方案(2021-2023年)。 一、总体目标 “数字化转型”在区市场监管部门全面落实,通过重构监管模式,使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更从容应对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带来的挑战;通过数据技术赋能,使重点监管更精准,更好防控食药、特种设备、消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通过紧密围绕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工作,使监管服务更融合,行政审批实现线上“云申办”、政策服务实现精准推送,网上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努力推进一体监管、社会共治、诚信机制、法治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构建“大安全、大质量、大市场”的市场监管体系,在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营造以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量强区等方面逐步迈上数字化道路。在2023年底前形成一整套覆盖市场监管数字化转型的“产学研”实现路径,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联动,实现业务与技术的交替融合和共同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数字化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啸 常务副组长:钱杰仁 副组长:龚明红、李黎军、王乐菲、聂增和、贾菁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数字化转型工作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方案(2021-2023年) 到2023年,我局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成为推动市场监管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到2023年,全区市场主体净增长量领跑全市,年均增速不断提升。 ——安全底线牢牢守住。到2023年,能够通过数字化手段,更好的筑牢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以及消费安全底线。 ——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3年,依托“互联网+”,全面实现监管过程数字化、监管方式科学化以及执法办案电子化,市场监管领域的数字技术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数字化发展趋势,结合闵行区域市场监管领域的优势和基础,筛选以下细分领域予以重点发展: (一)营造更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在深入落实“放管服”措施基础上,不断精简市场准入,借力智慧监管拓宽招商平台许可登记、电子化无纸化开办便利度,提升“一网通办”后台运行效率。(责任部门:注册科)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与智慧监管的结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数字化工作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行信用承诺制,将申请人的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完善承诺失信企业惩戒和退出制度;探索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机制和长三角跨区域联合惩戒,形成事中事后信用监督闭环模式。(责任部门:信用监管科) 2.运用智慧监管研究市场管理方面的智能监管与预警,初步实现市场环境卫生、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安全检测、投诉处理、野生动物保护等违规问题的智能预警。(责任部门:市场规范监管科) 3.立足智慧化手段,实现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常态化管理,对培训机构等重点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和专项治理,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对企业的歧视性或无法律依据的差异性规定做法。(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科) 4.构建闵行互联网企业诚信联盟成员网络,实现在线处置涉互联网企业的投诉举报,并对企业规范经营提供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协助企业对接扶持政策;进一步创新拓展与互联网企业间网络监管技术运用合作,促进监管效能提升。(责任部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5.严格办案程序、优化办案手段,努力打破业务系统的数据壁垒,通过重塑业务流程加强案件全过程管理;探索运用高清音视频智能技术,建立技术先进、功能完善、运行可靠、管理便利的数字化案审管理系统,实现案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责任部门:执法稽查科) (三)筑牢民生安全底线 1.优化食品药品监管机制。 明确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权责,整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力量到“一网统管”平台,形成事权清晰、职责明确、统一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科、医疗器械科) 2.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模式。 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将高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信息全部接入智慧监管?云中心平台,实现数据同步,精准监管。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分析系统在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覆盖范围,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覆盖,及时触发预警信息,捕捉违法行为,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大力推行食品药品监管“黑名单”制度提高,加大对“黑名单”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全面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科、医疗器械科) 3.加强食品药品事中事后监管。 3.1 继续深入推行“明厨亮灶”工作,学校食堂、集中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中型以上餐饮等重点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率100%,新许可发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率每年不低于60%。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全程追溯管理,十大类食品药品和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率100%。严格食品进货查验、不合格产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制度。(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科) 3.2推进食品生产过程智慧化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纳入本市追溯产品目录的企业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智慧化追溯体系。(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 3.3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持续推进零售药店智能化管理,落实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退烧止咳药实名购买制度。(责任部门:药化科) 3.4加强医疗器械监管,继续深入开展医疗器械“清网”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利用技术手段深挖细查线上监测线索,严厉打击和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将疫情防控急需医用防护、体外诊断产品等医疗器械纳入重点监管产品目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划分的级别分别采取重点检查、重点抽查和一般抽查的差异化监管方式,列入四级和三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全年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50%;列入二级和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作为一般抽查对象,全年随机抽查比例不少于35%;加强疫苗接种环节追溯管理,加强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全程追溯化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信息追溯申报系统。(责任部门:医疗器械科) 3.5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成拥有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领域不低于300个项目检测能力的实验室,为有效监管提高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为辖区食品药品风险评估进行分析预测。(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科、医疗器械科) 4.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4.1运用数字化手段对特种设备许可获证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开展精准监管,做好检查结果等信息的社会公开公示,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4.2通过归集现场监督检查、检验检测、举报投诉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数据精准引导开展针对性执法查处,精准打击特种设备各类违法行为,突出对电梯维保、气瓶充装、锅炉改造、压力管道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治。(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4.3建立完善特种设备智能监管模式,优化电梯二维码管理模式,探索其他特种设备移动端应用框架,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数字化与智能化。继续推进“网格化+安全”工作机制,通过条块结合、层级管理、网格叠加,全覆盖建立安全监管网格,聚焦发现及解决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中出现的隐患治理工作,实现责任垂直追溯。(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5.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应急专业方案,结合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对食物中毒、药害事件、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责任部门:特种设备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经营科、药化科、医疗器械科) (四)完善消费纠纷处置 通过技术重构消费纠纷处置流程,提升基层所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流程规范性,提高处置效率,对于消费争议解决以在线调解平台先行柔性化解矛盾,完善对疑难复杂投诉举报的会商协调机制和多元化解机制。(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科) (五)关注企业质量发展 强化对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等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服务支持力度,构建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将企业经营中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认可、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等的政策与服务等资源,通过政策体检、政策推荐等方式实现精准服务。(牵头部门:质量发展科;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标准化管理科、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六)加强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运用智慧监管·云中心系统加强对干部专业能力、法治思维、创新思维的培养,通过在基层执法一线的历练,提升干部克服困难、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践行规范监管和对监管的监管。(责任部门:党群科、法规科) 四、2021年工作计划 按照“全面推进、层层细化、分步实施”的原则,工作任务均有具体责任部门负责落实,涉及多个责任部门的有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确保数字化转型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基于区局数字化工作实际,厘清了项目清单和今年实施计划(详见附表)。现对本年度具体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市区数字化转型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上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5月底前) (二)组织业务调研。按照重点任务要求,各责任部门将任务内容层层细化,梳理业务流程和具体需求,明确具体任务需要达到的社会效果和目标。(8月底前) (三)推进项目落实。对于原先已有数字化工作基础的项目,各部门通过组织工作推进会、座谈会等形式搜集问题建议,不断完善巩固已有工作成效;对于首次推进的数字化项目,各部门应合理安排时间,将数字化工作列为首要任务,加快研究并落实业务需求和实现路径,办公室整体统筹各项目具体推进时间及安排。 (四)总结完成情况。2021年12月底前,各部门进行总结自评,形成经验做法及工作报告。
附件:2021-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数字化转型项目清单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附件: 2021-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数字化转型项目清单
1.智慧监管·云中心(应急指挥、主体信息、综合监管、远程监控、智能预警、投诉举报、稽查办案、数据分析、效能评价、社会共治子系统) 2.行政审批“一网通办”举措创新 3.事中事后信用闭环监管 4.互联网共治平台 5.智能案审系统 6.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7.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高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管理 8.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9.特种设备风险智能监控 10.消费纠纷智能处理和在线调解平台 11.质量发展一站式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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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1-2023年)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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