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18年区级部门支出预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4日
| 闵市监〔2018〕23号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2018年部门预算申请收悉。根据闵行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批准的 2018年闵行区本级财政预算支出方案,按照确保重点、统筹兼顾、合理支出的原则,现将你单位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批复如下: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2196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635.00元,项目支出0元。 同时对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经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你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和程序执行,不得随意变更预算项目及金额。 二、为提高资金拨付和使用的效率,你单位应根据批复的预算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专项的明细项目提前向区财政局申请用款,区财政局根据用款申请和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三、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专项项目,必须按区政府规定的采购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 附件: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4日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