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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 索引号:SY18500041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行业监管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3-03-27
  • 发文字号:闵市监〔2023〕16号
  • 发布日期:2023-03-2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增强联合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有效性,推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营造闵行辖区营商环境。根据《闵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我区制定了《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

请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年度抽查计划执行,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有序组织各项抽查任务;同时积极依托闵行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培训指导和考核督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流程和要求,确保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023年闵行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代)

                              2023320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327日印发

 

附:

2023年闵行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计划时间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预估企业

总户数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

户数

1

2022年度外资企业报告抽查检查

8-11

区市场局

区经委

市场局:外资企业登记事项、外资年报公示信息。

经委: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商务部门年报事项)的检查。

外资企业

8000

3%

240

2

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巡查(联合抽查)

7-10

区建管委

区市场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建管委:对施工质量、市场、安全等行为的检查;

市场监管:工地食品安全检查;

生态环境: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消防救援: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检查。

区级受监建筑工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200

5%

10

3

混凝土搅拌站废弃混凝土再利用场所联合检查(联合抽查)

每季度1次(半轮),全年共2轮(全覆盖)

区建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局

建管委:对资格条件等资料及现场管理状况的检查;

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废的贮存、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水务:对排水户排入排水设施的污水等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对取水户日常取水行为、取水设施、计量设施、用水效率、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管检查;

城管:依法对混凝土搅拌站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进行检查。

14家搅拌站、3家预制构建厂、3家废弃混凝土再利用场所

20

100%

20

4

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执法检查

第三季度

区建管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应急局

区水务局

区民防办

建管委: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消防安全事项检查

应急局:物业企业对地下空间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水务局:地下空间防汛安全检查

民防办:地下空间民防工程安全检查

地下空间管理单位

100

4%

4

5

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联合抽查)

第二季度

区建管委

区市场局

区交通委

区消防支队

建管委: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局: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交通委: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站点日常消防情况检查。

燃气经营企业

11

55%

6

6

工程建设类劳动用工专项检查

3-8

区人社局

区建管委

区市场局

人社局:工程建设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建管委:劳务用工检查;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在建工程项目

120

10%

12

7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3-10

(全年2次)

区交通委

区公安局

交通委:对全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监管。

公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路检路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27

10%

2

8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检查

3-10

(全年1次)

区交通委

区公安局

交通委:对全区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实施监管。

公安:网约车车辆路检路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2

50%

1

9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查

3-10

区交通委

区市场局

交通委: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监管;

市场局: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1

100%

1

10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落实“双减”工作情况检查

8

区教育局

区市场局

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情况、培训时间、培训广告、培训收费等检查;

市场局: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行为检查。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180

10%

18

11

学校规范教育收费的检查

9

区教育局

区市场局

教育局:教育收费公示情况检查;教育收费备案内容检查;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代办服务性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其他收费行为检查。

市场局:教育收费价格行为的检查。

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幼儿园)

339

10%

34

12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检查

8

区经委

区市场局

经委:已备案项目建设内容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抽查。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当年度开工的已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内资工业)

100

10%

10

13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抽查

8

区经委

区市场局

经委:已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在投产前完成节能验收抽查;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市场局: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市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内资工业)

5

20%

1

14

汽车销售市场监管

10

区经委

区市场局

经委:机动车销售市场监管;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

80

5%

4

15

二手车市场监管

11

区经委

区市场局

经委:二手车市场监管;

市场局:专业市场监管检查。

二手车交易市场

1

100%

1

16

小贷公司现场检查

-5

区财政局

区市场局

财政:公司治理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合规与风险防范、配合监管情况的检查;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辖区内小贷公司

 

4

100%

4

17

统计执法检查

8-9

区统计局

区市场局

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重点四上单位

96

5%

5

18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一季度)

一季度

区应急局

区市场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

应急局: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市场局:特种设备检查。

消防救援:企业消防安全相关检查;

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废的贮存、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相关部门有监管交集的规模以上企业)

100

6%

6

19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二季度)

二季度

区应急局

区市场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

应急局: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市场局:特种设备检查。

消防救援:企业消防安全相关检查;

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废的贮存、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相关部门有监管交集的规模以上企业)

100

6%

6

20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三季度)

三季度

区应急局

区市场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

应急局: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市场局:特种设备检查。

消防救援:企业消防安全相关检查;

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废的贮存、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相关部门有监管交集的规模以上企业)

100

8%

8

21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四季度)

四季度

区应急局

区市场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生态环境局

应急局:对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市场局:特种设备检查。

消防救援:企业消防安全相关检查;

生态环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废的贮存、处置、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设置等检查。

各类工业企业(相关部门有监管交集的规模以上企业)

100

6%

6

22

医疗美容行业监管

5-11

区卫健委

区市场局

卫健委: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的检查;医疗美容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局:医疗器械、药品使用情况检查。

医疗美容机构

40

25%

10

23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检查

3-4

区医保局

区市场局

医保局:对医保药品用药情况检查;

市场局: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辖区内定点药店

173

5%

9

24

公立医疗机构检查

7-9

区医保局

区卫健委

医保局:对医保范围内治疗、化验、检查、用药、药品进销存等情况进行检查。

卫健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

辖区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23

40%

10

25

社会办医疗机构检查

7-9

区医保局

区卫健委

医保局:对医保范围内治疗、化验、检查、用药、药品进销存等情况进行检查。

卫健委: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检查

辖区内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35

30%

11

26

2023年度关于开展宾旅馆单位联合抽查的方案

10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局、

区文旅局、

区消防支队、

区卫健委

公安分局:对宾旅馆单位治安检查

市场局:广告、特种设备、宾馆价格监督检查、餐饮、化妆品监督检查

文旅局:控烟场所监督检查

消防支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卫健委:公共场所卫生、公共用品的消毒、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2023930日之前在本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设立并且当前为确立状态的宾旅馆单位

430

5%

21

27

2023年度保安行业相关单位联合抽查的方案

6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局

公安分局: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区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全区范围内的保安服务单位

20

50%

10

28

歌舞娱乐场所联合双随机检查

5

区文旅局

区市场局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卫健委

文旅局:娱乐场所行政检查

市场局:食品安全检查;

公安:治安检查;

卫健委: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消防救援: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

企业

110

20%

22

29

电影院联合双随机检查

6

区文旅局

区市场局

区卫健委

区消防救援支队

文旅局:电影放映单位的行政检查

市场局:食品安全检查;

卫健委: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检查;

消防救援: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

企业

47

30

15

3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联合双随机检查

7

区文旅局

区市场局

区公安分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文旅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行政检查

市场局:食品安全检查;

公安:对网站实际经营折真实身份的核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安全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

企业

104

20%

20

31

游乐场联合双随机检查

8

区文旅局

区市场局

文旅局:娱乐场所行政检查;

市场局:特种设备、食品安全检查;

消防救援: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抽查。

企业

1

100%

1

32

实体书店联合双随机检查

10

区文旅局

区市场局

文旅局:实体书店行政检查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企业

22

100%

22

33

动物诊疗行业监管

7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局

农业农村:动物诊疗许可检查、卫生防疫、从业人员、档案记录、各项公示情况、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狂犬病免疫点的运营情况等;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取得许可的动物诊疗机构

85

5%

5

34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6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局

农业农村:许可情况、未审先推、假劣种子、包装、备案、档案等情况;

市场局:登记事项检查。

取得许可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5

20%

1

35

生鲜乳收购监督检查

5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局

农业农村:场所与建设布局、环境卫生、挤奶与贮奶设备、人员情况、生产与质量控制记录、购销合同、管理制度等;

市场局: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取得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的企业

1

100%

1

36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情况监督检查

7月底前

区农业农村委

区市场局

农业农村: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市场局: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13

10%

2

37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企业检查

3-10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

生态环境:对部分涉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销售企业进行抽查检查;

应急: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内容。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10

20%

2

38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2-11

区房管局

区市场局

房管: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局:中介服务价格行为的检查。

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部分中介门店

100

10%

10

39

2023年厂房仓库双随机联合检查

6-8

区消防支队

区经委、区应急局、区城管局

厂房仓库联合检查

厂房仓库

600

24%

144

40

2023年规模租赁住宿场所双随机联合检查

9-10

区消防支队

区房管局、区公安局、区城管局

规模租赁住宿场所联合检查

规模租赁住宿场所

400

24%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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