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0272。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工作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本年度,对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实时更新维护。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我局未制作相关规划政策、无相关信息发布。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年度无相关信息发布。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在市“一网通办”平台公开了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项,并分别公开办理结果142673件和11256件。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情况:在市“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655项行政处罚事项、31项行政强制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2661件。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本年度,发布财政预算信息11条,决算信息9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本年度,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相关信息发布。 (9)政府集中采购情况:本年度,我局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集中采购15项,采购总金额7315745.4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此项工作任务,无相关信息发布。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本年度,我局无相关信息发布。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本年度,我局无相关信息发布。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我局共发布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通告16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9件。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我局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1条。其中,公开《上海市闵行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闵行区质量状况分析白皮书》的通知》、《闵行区国防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机构遴选管理办法》、《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全监察工作的通知》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共40条,各类公告284 条。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7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根据办理情况分为予以公开33件,部分公开4件,因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43件,申请人逾期不补正2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等其他情况5件,结转下年度办理5件。 3. 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局进一步整合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实现了目录条目和实际公开内容的直接跳转,使公众查看信息更为便捷。突出了食品、药械、信用监管等群众关心的重热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及时发布各类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给予公众警示。积极开展以“闵行品质、市民共享”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了市民与企业的沟通桥梁,展示闵行品牌企业风采,共同见证闵行质量提升。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以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公开网页为建设重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依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平台,做好市场主体注册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同时加强我局“闵市监”微信公众号、“闵行市场监管”微博号以及“今日头条”上的闵行市场监管账号建设,畅通不同受众的信息接收渠道。本年度,我局共发布微博5539条,推送微信信息352条,在“今日头条”推送信息1252条。 5. 监督保障 认真组织我局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相关政策,加强依申请公开的内部协商讨论机制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2673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661 | 行政强制 | 13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3 | 4 | 0 | 0 | 0 | 0 | 87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1 | 2 | 0 | 0 | 0 | 0 | 33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3 | 2 | 0 | 0 | 0 | 0 | 5 | (七)总计 | 83 | 4 | 0 | 0 | 0 | 0 | 87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3件,复议结果均为维持;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6件,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中结果维持4件,其他结果2件。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3 | 0 | 0 | 0 | 3 | 4 | 0 | 2 | 0 | 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逐步提高,我局在政策解读上还存在不少薄弱之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局为执法类单位,布置执法任务的文件较多,可以进行解读的规划类、民生类的政策文件较少,另一方面是我局在多元化解读、拓展解读方式上还缺乏工作经验。下一步,我局需要在深化政策解读内容、拓展解读形式上下功夫,在编写解读内容时更贴近受众的视角,学习图文解读的制作方法,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