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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年1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mh.shzj.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赵晓怡 电话:64980097。
 
一 、概 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置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专项工作,在局综合办公室设立了信息申请受理点,还配备了电子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用于信息公开和查阅,建立并完善了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制度规范。截止2011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部门积极参与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狠抓落实,充分调动和发挥各部门人员的工作热情,协调合作、扎实务实、开拓创新。
    (二)、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涉及的内容在局各科室之间进行分工,各科室按要求限时向局办公室上报,并由局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及时更新。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
    (三)、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发布,及时更新信息,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通过短信平台、信息公告电子屏、电子触摸屏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开渠道和载体向企业和公众及时公布食品、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以及政策、法律法规的新动向,畅通发布渠道,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四)、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为提升办案质量、加大办案透明度,提高质监执法公信力,对于部分受社会普遍关注的行政处罚案件采取“开门案审”的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和社会代表共同参与案件审理,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并为我局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提供参考意见。
    强化培训力度,服务企业发展。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对存在突出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的企业开展专项培训;邀请食品生产监管志愿者、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记者等参与“质检邀您看企业,食品安全大家行”活动,通过实地检查、交流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食品生产企业的现状,加强社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11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业务类信息3条,信息年报1条。
    主动公开范围:单位机构职能、业务政策法规、计划规划、质监业务、以及其他信息。
    主动公开形式途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查询点、电子触摸屏、印刷刊物、显示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1年未收到受理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
    本局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24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738次,当面咨询接待3773次,网上咨询736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等方面取得了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尽不完善的地方,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与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
    为此我局将根据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进一步明确公开信息范围,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完善并更新可公开的信息的目录,对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及时调整并充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局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紧密结合各项主题活动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帮助、引导更多公众掌握信息查询方法和途径,使公众能容易地获取所需要的公开信息。
    
 
七、 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4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4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2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3
    网上咨询数
人次
73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377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73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申诉举报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纸张)
 
     4复制费(磁盘)
 
     5.复制费(光盘)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41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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