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0272。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我局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制作规范性文件3件,为《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闵行区推动数字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闵行区集中登记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2024年公开2件,《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闵行区集中登记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因年底发文,故于2025年年初发布。本年度,对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实时更新维护。全年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128955件、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5947件。发布财政预算信息10条,决算信息4条。我局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140项,采购总金额24976160.5元。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报、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件、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等27条,每月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零售药店检查情况公示和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信息。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5条。其中,公开《关于印发<上海市闵行区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发布闵行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共79条,各类公告536条。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根据办理情况分为予以公开79件,部分公开13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不予公开11件,因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41件,属于咨询类申请31件、重复申请2件、申请人逾期不补正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等其他情况16件,结转下年度办理12件。 3. 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保密审查,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确保各类法定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区门户网站网页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无错链断链等情况。全年在区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信息 件;发布微博5013条、阅读量521400次;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从一周三次提升到一周五次,发布微信信息1608条、阅读量608104次;在“今日头条”推送信息704条、阅读量26936次。 5. 监督保障 制定发布2024年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和方向。组织各科室、所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思想站位,挖掘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针对申请内容模糊不清的普遍情况,着重加强与申请人的电话沟通,仔细核实申请需求,提升对答复的满意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间,结果为终止。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方面还做的不够,在决策过程中虽有通过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企业行业的意见,但决策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列席的比例还有待提升。在政府开放日活动的组织上也还有一定的欠缺,活动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需要在今后的开放活动中多设置互动环节,进一步提升公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落实上级年度要点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继续丰富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等群众感兴趣、想知道的业务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重点推进了政策解读、阅办联动、政府开放月等方面的工作,着重提升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在解读时间上做到与文件同步,在优化解读内容上做到贴近需求、群策群力,在拓展解读形式上力求图文并茂、丰富多样,提高了政策解读的质量。认真办好政府开放月活动,以“闵食安 夏夜行”为主题,加强了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 2、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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