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4120272。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工作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本年度我局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制作并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为《关于印发<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本年度,对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了实时更新维护。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本年度我局未制作相关规划政策、无相关信息发布。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本年度无相关信息发布。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全年公开行政许可办理结果81961件。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公开情况: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决定书3224件。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本年度,发布财政预算信息7条,决算信息7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本年度,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相关信息发布。 (9)政府集中采购情况:本年度,我局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11类,采购总金额10667858.74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本年度我局无此项工作任务,无相关信息发布。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本年度,我局无相关信息发布。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本年度,我局共发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12件,零售药店检查情况公示9件,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信息9件。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我局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其中,公开《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开展2023年度闵行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的工作方案》、《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措施(2023)》等公文类政府信息共51条,各类公告369条。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根据办理情况分为予以公开45件,部分公开8件,属于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不予公开15件,因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无法提供48件,属于信访举报类申请0件、申请人逾期不补正0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等其他情况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6件。 3. 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到准确分类和及时公开。不断拓展和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丰富各类群众感兴趣、想知道公开内容。狠抓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落实多元化解读和政策辅导。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以区门户网站上的专栏为主平台,不断强化主平台建设。同时,加强微博、微信等渠道建设,公众号信息发布从一周一次提升到一周三次,全年共发布微博5487条、阅读量2001000次,发布微信信息637条、阅读量302569次,在“今日头条”推送信息1020条、阅读量102022次。 5. 监督保障 制定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处理落实了业务科室、法治部门和办公室三方会商机制,保障了答复的准确合规。加强日常培训,及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新的理念和要求,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结果为终止。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解读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更习惯于采用传统的文字解读的形式,在拓展解读方式,开展新形式解读方面还不够。为此,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策解读的重视程度,在文件起草时期同步落实政策解读内容,组织群策群力,挖掘政策的关注点、提升解读形式的新颖度,做好二次解读、跟踪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落实上级年度要点工作情况。本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从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政民互动四个方面落实工作部署。深化了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披露;认真落实营商环境政策举措集成式发布;聚焦核心概念、使用通俗语言,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加强政策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认真办好政府开放日和政府开放月活动,丰富了活动形式,提升了公众的参与感。 2、本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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