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本区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要求,为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专职执业律师担任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有关专业正高以上职称,在行政法学等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 4.专职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一)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二)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办理行政应诉、民事诉讼、行政复议审理、仲裁案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办理等法律事务; (四)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五)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涉外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六)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可以按要求列席相关办公会议,或者参加有关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 (八)本单位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小组,由法规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 (shmh.gov.cn)下载《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请填写《报名表》,由本人签名,并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ongsy@shmh.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箱:gongsy@shmh.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审查与评审 选聘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对提交申请表的候选人员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品行作风等作出综合评审,确定聘任的人选。 (四)签约并颁发聘书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外聘法律顾问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书。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法规科021-64122688-319
附件: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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