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 天气渐冷,锅炉设备的使用将趋于高峰时期,且进入锅炉事故易发和高发阶段。为确保全区各项重要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顺利开展,切实防止锅炉事故发生,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锅炉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冬季在用锅炉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冬季锅炉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结合“岁末年初集中整治”、“两节两会”等专项工作及今年我局下发的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要求进行,要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治、防事故、保安全”,认真务实、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冬季锅炉的安全运行。 二、检查重点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根据辖区内在用锅炉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辖区内锅炉使用情况,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小锅炉为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重点检查: 1.人群聚集场所使用的承压锅炉; 2.危险性较大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承压锅炉; 3.特种设备管理不善、锅炉比较陈旧的锅炉使用单位; 4.出具过监察指令书的锅炉使用单位; 5.中小锅炉提标改造过的锅炉; 6.设备超期或曾被举报投诉存在锅炉安全隐患的单位。 同时,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按照《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协助属地政府对辖区常压锅炉使用领域(浴室、食品生产、木材、服装、旅社、洗衣房、健身房、美容美发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实施检查并做好记录。 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 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锅炉定期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情况;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情况;运行参数情况,是否有超压、超温情况;锅炉水处理情况;锅炉本体、阀门、管道是否有泄漏情况等。 坚决杜绝承压锅炉超压使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加强领导,认真梳理辖区锅炉使用单位情况;要认真编制冬季锅炉检查计划、细化方案,组织和实施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计划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工作联动。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加强与街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发现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治,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置。 3.提升宣教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履行安全承诺和使用管理责任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 4.落实隐患整改。检查中如发现隐患,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使用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及时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五、其它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填报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附件)并上报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附件: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发 附件: 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 _____________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
注:此表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