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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冬季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1日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

天气渐冷,锅炉设备的使用将趋于高峰时期,且进入锅炉事故易发和高发阶段。为确保全区各项重要政治经济社会活动顺利开展,切实防止锅炉事故发生,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季锅炉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冬季在用锅炉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冬季锅炉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工作要结合“岁末年初集中整治”、“两节两会”等专项工作及今年我局下发的特种设备监察工作要求进行,要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治、防事故、保安全”,认真务实、履职尽责、严格执法,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冬季锅炉的安全运行。

二、检查重点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根据辖区内在用锅炉实际情况,认真梳理辖区内锅炉使用情况,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小锅炉为重点,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重点检查:

1.人群聚集场所使用的承压锅炉;

2.危险性较大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承压锅炉;

3.特种设备管理不善、锅炉比较陈旧的锅炉使用单位;

4.出具过监察指令书的锅炉使用单位;

5.中小锅炉提标改造过的锅炉;

6.设备超期或曾被举报投诉存在锅炉安全隐患的单位。

同时,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按照《上海市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简陋锅炉和非法改装常压锅炉的规定》,协助属地政府对辖区常压锅炉使用领域(浴室、食品生产、木材、服装、旅社、洗衣房、健身房、美容美发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

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锅炉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要求实施检查并做好记录。

1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实施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情况;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情况。

2锅炉使用情况检查。锅炉定期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情况;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情况;运行参数情况,是否有超压、超温情况;锅炉水处理情况;锅炉本体、阀门、管道是否有泄漏情况等。

坚决杜绝承压锅炉超压使用。

四、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加强领导,认真梳理辖区锅炉使用单位情况;要认真编制冬季锅炉检查计划、细化方案,组织和实施检查工作,保证检查工作有序、计划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工作联动。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加强与街镇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发现隐患要督促使用单位及时整治,发现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置。

3提升宣教力度。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要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督促锅炉使用单位履行安全承诺和使用管理责任制,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

4落实隐患整改。检查中如发现隐患,应按法律、法规要求对使用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及时整改。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落实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五、其它

各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应于2023310日前填报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附件)并上报局特种设备监察科。

 

附件: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14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1118日印发

附件:

冬季锅炉检查情况信息表

_____________市场监管所(特种设备监管所)

检查单位数量

检查锅炉台数

检查发现隐患数

存在主要问题

隐患整改情况

监察指令书(份)

立案数量

行政处罚总金额

 

 

 

 

 

 

 

 

备注

 

 

注:此表应于2023310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