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 利害关系人:王亚坤 行政许可事项: 我局于2019年5月31日核准的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许可行为 被许可人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琮匠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取得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2020年11月13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亚坤反映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2019年5月31日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是他人用其遗失的身份证办理的,其本人从未在该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文件上签字,也从未委托他人来办理该公司设立登记。本局依申请主动展开调查,现已调查终结。查明事实如下: 2019年5月31日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是有人冒充王亚坤本人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的,该公司的设立不是王亚坤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其他人员用其遗失的身份证办理的,是以欺骗手段,取得琮匠公司设立登记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王亚坤正常使用2020年4月1日签发的身份证复印件、王亚坤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撤销2019年5月31日作出的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请被许可人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上海琮匠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交还到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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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闵市监撤决字(2021)第040号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