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许可人: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 行政许可事项:我局于2015年12月17日核准的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许可行为 被许可人于2015年12月17日取得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寥升公司)设立登记的行政许可,2017年12月29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訾双双向本局申请撤销该行政许可。本局依法受理了该申请,并已调查终结。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决定内容告知如下: 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于2015年12月17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股或控股),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苏召路1628号1幢B241室。法定代表人訾双双认缴投资额人民币70万元。经营期限为2015年12月17日至2035年12月16日。另查明,因寥升公司未依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我局于2016年7月7日、2017年7月10日和2018年7月7日分别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于2019年1月31日对寥升公司吊销营业执照。 经调查:1、2015年12月寥升公司设立时提交的訾双双身份证复印件的签发日期是2008年11月10日,有效期限10年。而訾双双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情况说明显示,訾双双在2013年遗失了身份证并进行了补办。訾双双现有身份证有效期为2013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30日。2008年签发的旧身份证在2015年就已经不在她的控制之下。2、执法人员通过挂号信形式对寥升公司设立股东周珊珊等发送了询问通知书,其未配合调查。3、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证明寥升公司纳税登记不正常。4、向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发送了撤销寥升公司登记的征求意见函,未收到不同意撤销的反馈意见。5、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记录,证明寥升公司未涉及相关诉讼。6、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月31日被吊销营业执照;该公司税务登记状况非正常。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 訾双双的撤销申请书及2013年9月30日办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2. 邮寄给周珊珊的询问通知书回执; 3. 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衔陵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相关审批表及决定书; 4.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 ; 5.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证明; 6. 邮寄给上海市闵行区税务局、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闵行区法院的撤销寥升公司登记的征求意见函。 综上所述,经调查,能够确定寥升公司2015年12月17日的设立登记材料中訾双双的身份证是被他人冒用的,该公司的设立的行为不是訾双双的真实意思表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2015年12月17日核准的上海寥升实业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法制机构联系人:杨承矩 联系电话:64122688*319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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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书闵市监撤听字(2021)第068号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闵行区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