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4〕5号)和《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闵市监规〔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开始组织实施2025年闵行区知识产权资助政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 (一)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知识产权集中托管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集中托管,对组织10家、30家、50家以上中小企业实施知识产权集中托管的园区,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资助。 (二)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2.创新管理国际标准 鼓励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对于通过分级评价获得等级证书的单位,给予首次评价费用50%金额的资助。 3.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项目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和运营转化体系建设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4.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开展专利导航、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等知识产权信息利用项目,经评审通过后,按照项目实际发生费用50%金额给予一次性资助,且同一家单位每年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5.知识产权保险 对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单位,按实际发生保费50%金额给予资助,且同一家单位每年保费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支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单位,采用后补贴方式,给予 LPR 的50%的利息补贴,且同一家单位每年利息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专利许可转让 支持实施专利许可转让,对从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获得创新成果促进专利权转化运用的单位,按照不超过实际许可费用、转让金额的1%予以资助,且同一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引导规范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对符合上海市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备案条件并开展相关工作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9.知识产权维权保护 支持进行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对在国内外开展商标、专利维权保护项目并维权成功的单位,经评审,给予维权费用(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司法鉴定费等)50%金额、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10.“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 推进本区商贸流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和保护水平提升,对当年度被认定为上海市“销售真牌真品,保护知识产权”承诺单位的,给予每家单位5000元的资助。 (四)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建设 11.商标品牌指导站 对能够提供高质量商标品牌建设公共服务的商标品牌指导站,经评审,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 (五)扶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2.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 对在职员工当年度获得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职称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人、1万元/人、5000元/人的资助;对获得专利代理师资格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00元/人的资助。 二、政策发布 1.《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详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的政策意见》(闵府规发〔2024〕5号) 2.《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详见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mh.gov.cn)/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 /《闵行区关于推动知识产权创新发展和维权保护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闵市监规〔2024〕1号) 三、申报途径 通过“企业法人一证通”登录闵企连廊(https://zcpt.shmh.gov.cn),点击“政策超市”,搜索“知识产权”,选择符合条件的政策条款,根据相应的政策要求填写资料并提交电子版材料。
四、注意事项 1.中国专利奖、WIPO全球奖、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5项知识产权政策已全面实施“免申即享”服务模式,企业无需自主申报。届时系统将以短信形式发送确认提醒,请按提示完成信息确认。如遇信息变更,请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 2.“大零号湾”区域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两项政策,已纳入“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不在本次申报范畴,后续将发布相关申报通知。 3.全程通过网上申报,不再递交纸质材料。 4.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申报。 5.市、区两级资助不得重复申请。 6.申报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7.本资助不适用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五、申报咨询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陆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6412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