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燕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185000603
- 主题分类:其他\其他
- 发文机关: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4-12-05
- 发文字号:闵市监〔2024〕110号
- 发布日期:2024-12-0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状态:
各科室、所队: 经研究决定: 免去刘燕同志莘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三级高级主办职务; 免去毕波同志执法大队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免去慈源媛同志浦江市场监督管理所一级行政执法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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