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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闵行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9日

各科室、所、队

为进一步深化统筹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修订版)》,制定了《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

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年度抽查计划执行,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事项、时间、抽查比例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对象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抽查方案,严格落实抽查任务,规范开展抽查检查。

各单位(部门)在制定具体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时,要注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深度结合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监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等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要加强双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依法予以处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抽查计划,增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有效性,推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确保市场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基本实现随机抽查的统一规范。要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层级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各单位(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大力推进服务性监管,设立咨询电话,畅通检查对象的咨询通道,提升抽查工作的透明度。

 

附件: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0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327日印发

 

附:

2023年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任务名称

计划

时间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预估企业

总户数

抽查比例

预估抽查

户数

1

2023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区局)

2-11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活动的监管

闵行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118

100%

118

2

202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双随机监督抽查(区局)

6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的监管

闵行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2

100%

2

3

202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监督抽查(区局)

2-11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闵行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4

100%

4

4

2023年食品生产企业承诺真实性抽查(区局)

9

对市场主体承诺真实性的检查

闵行区采用承诺告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50%

1

5

商标使用行为随机抽查

7-9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2020年发生过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企业

300

5%

15

6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随机抽查

7-9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企业、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

2

100%

2

7

商标印制行为随机抽查

7-9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本区经营范围中含有“商标印制”的企业

2

100%

2

8

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随机抽查

7-9

商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232

5%

11

9

企业专利真实性随机抽查

9-11

企业专利真实性

本区专利试点示范单位

125

5%

6

10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行为随机抽查

9-11

专利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

本区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的专利代理机构

18

2%

3

11

本区养老机构收费随机抽查

1-11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管

本区保基本养老机构

35

10%

4

12

本区公办幼儿园收费随机抽查

2-11

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本区公办幼儿园

80

10%

8

1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随机抽查

全年

对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的监管,对个人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行为的监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50

20%

50

14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执行广告管理制度等情况的抽查

4-10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建立并执行相关广告管理制度、虚假广告、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等的行政检查),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政检查)

全市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11600

3%

350

15

电子商务经营者随机抽查

4-6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监管

经营类电子商务经营者

100

25%

25

16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抽查

9-10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区分自营的业务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平台内用户管理的监管,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行为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的监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管,对广告活动的监管,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的监管,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对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3

100%

3

17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抽查

7-9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全市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的企业

33

15%

5

18

化妆品境内责任人双随机检查

4-8

化妆品境内责任人经营情况

化妆品境内责任人

70

20%

15

19

口腔义齿使单位监督检查

2-4

重点检查个性化基台、个性化基台桥冠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医疗器械使用安全的行为

口腔义齿经营使用单位

121

30%

36

20

疫情防控类相关医疗器械产品双随机监管

3-4

产品注册证、供应商资质、进销存登记

医用防护口罩、呼吸机、制氧机、血氧仪等经营企业

260

20%

52

21

对制作、销售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行政检查

9-11

对制作、销售公共信息图形标志的行政监管

本市相关企业

17

8%

2

22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3-5

对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管

社会团体

4

5%

1

23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随机抽查

5-10

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管

本市相关企业

480

5%

24

24

商品条码随机抽查

5-10

对企业商品条码有效性的监管

商品条码使用企业

500

5%

25

25

2023年计量标准随机抽查

2-12

对通过计量标准建标考核单位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管,对市场主体承诺真实性的检查

计量标准建标单位(含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8

30

6

26

2023年零售商品计量随机抽查

2-11

销售的零售商品重量值是否符合要求

零售商品经营单位

24

30

6

27

2023年度可燃气体报警器型式批准计量专项检查

2-3

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的监管,

制造、销售、进口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9

100

9

28

2023年能效、水效标识符合性随机抽查

2-11

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的产品水效标识计量的监管,对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计量的监管

能效、水效标识产品经营企业

28

40

12

29

2023年能源计量随机抽查

2-11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重点用能单位

44

15

7

30

2023年集贸市场专项检查

2-11

对使用计量器具、法定计量单位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集贸市场

91

15

14

31

2023年超市卖场计量随机抽查

2-11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及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法定计量单位标注是否正确,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超市卖场

24

30

6

32

餐饮服务单位抽查

1-12

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对餐饮业经营者的监管,对餐饮服务生活垃圾的监管

餐饮服务提供者(除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

9000

5%

450

33

酒类商品经营者抽查

1-12

对从事酒类零售业务活动的经营者的监管,对从事酒类批发业务活动的经营者的监管,对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的监管

酒类商品经营者

3600

5%

180

34

集体用餐单位抽查

1-12

对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管

学校、幼托机构、养老机构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

700

100%

700

35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抽查

1-12

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管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

28

50%

14

36

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抽查

1-12

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管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1200

10%

120

37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抽查

1-12

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除风险等级为D级外的食品销售者

10000

5%

500

38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抽查

4-8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农副产品市场、花鸟市场、古玩市场、小商品市场

92

80%

72

39

拍卖经营活动抽查

7-8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拍卖企业

30

50%

15

40

文物经营行为抽查

7-8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古玩市场、其他文物经营企业

30

50%

15

41

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1-12

对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纳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本区生产企业

60

15%

9

42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1-12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管

全区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14

100%

14

43

对生产领域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1-12

对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纳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的本区生产企业

37

100%

37

44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112

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全区告知承诺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全覆盖例行检查

37

100%

37

45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112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的监管

全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证后监管

37

100%

37

46

检验检测机构随机抽查

412

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管

本区获得资质认定许可的检验检测机构

170

15%

26

47

企业公示信息和登记事项抽查

711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自媒体广告内容检查

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企业

180000

3%

5400

48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事项抽查

26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已报送年报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70

3%

21

49

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

26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

已报送上年度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30000

3%

900

50

2022年度年报抽查异常企业双随机检查

7-11

企业公示信息与登记事项

2021年年报发现问题企业主体

1600

60%

960

51

直销企业监管

6-10

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等问题

直销企业

1

1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