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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2日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闵行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夯实公开基础,认真组织实施

         1、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对照《条例》和《规定》的法定公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公文制定过程中对公开属性的认定工作,公文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审核中加强审查。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2、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区府办统一部署,结合机构职能和权责清单,做好新增信息的准确分类,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开展本单位公开标准目录编制以及向社会公布工作,配合区政府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工作。

         3、加强组织领导及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工作队伍,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分管领导、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保持专业人员稳定,专职人员调整及时向区府办报备。主要领导亲自关心、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班子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二、围绕重点领域,积极主动公开

         1、继续推进法定内容主动公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规范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加强栏目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自查工作。及时发布由我局制作或联合发文的规范性文件,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做好部门、本级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以及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采购等信息。

         2、持续深化审计领域信息公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确定审计领域公开重点,明确细化公开内容和要求。及时公开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公开,持续提升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解读回应,进一步落实决策公开

         1、加强重要信息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应解读、尽解读”。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多元化解读,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审计、监督审计。解读材料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2、实行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紧扣年度重点工作,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年度事项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年度事项发布后,确需调整的,按照局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执行。

         3、增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在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背景、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文件出台后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

四、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深化公众参与

         1、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抓好依申请公开件管理,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信息及时录入平台,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强化与申请人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2、持续优化政民互动渠道建设。全面落实本区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政策文件留言板的动态维护,收到留言后第一时间慎重研判,经研判后适合答复的留言,及时进行答复和发布,按照“谁答复,谁负责”的原则,答复上网发布前请单位领导审核,不适合答复的留言及时说明理由报区府办。

         3、进一步推动政府开放活动。结合审计业务实际,“政府开放月”以外,至少开展1场“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单位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政府开放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公众参与的互动。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吸纳,加强活动宣传,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