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审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本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工作指引,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1. 主动公开工作 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根据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及时更新机构信息、人事信息等6条内容。 根据区财政局有关财政预算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按时公开财政预算信息2条,决算信息2条,绩效信息3条。 本年度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时发布上半年、年度行政执法情况。 及时发布年度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做好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的主动公开,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100%。 2. 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局无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无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并发布《闵行区审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2年版)》,更新了栏目链接,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按照新修订的《闵行区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实施办法》,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审计结果依法公开,督促相关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4.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43条,主要在“审计公开”栏目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涉及重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公告等信息13条,切实提升审计公开质量,保障了公民对与自身利益相关度高的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5. 监督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法定责任主体职责,明确专人专责,强化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无错链、断链、内容混杂和格式不规范等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本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全年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有些不足,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不够健全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按照“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的指示要求,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结合区域和业务重点,针对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重点工作和任务,认真细致做好任务分解,有序高效推进,实时做好跟踪,确保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