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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度闵行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6月12日

 

关于印发《2025年度闵行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2025年度闵行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闵行区水务局

202561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闵行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612日印发

 

 

 

 

 

 

 

 

 

 

 

 

 

 

 

 

 

 

 

 

 

 

 

 

 

2025年闵行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

水务工作考核实施意见

 

 

根据区2025年度绩效考核政策,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制订2025年度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考核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区水务局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陆彬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飞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员:局党政班子成员

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 领导,由局河长制科负责具体工作。

二、组织实施

1、考核细则制定:根据区考核办要求,由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分别制定条线考核内容,由局河长制科整理、 汇总形成区水务局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年度水务工作考核细 则,报局党组审定后,发送至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执行。

2、考核时间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实行。二、三季度分别开展一次阶段性评价,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年终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度12月。主要包括:

(1)街镇莘庄工业区自评,并申报加、扣分项目。

(2)局党政班子成员评价打分;同时,各考核部门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并提供依据;由局河长制科进行汇总。

(3)局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考核等次(名次)建议名单,经局党组审议后,报分管副区长审定。

三、考核工作主题

河湖长制工作和水环境治理。

、评分规则

考核得分由领导评价、工作绩效两部分组成,权重分别 30%、70%;总得分满分不超过100分。即:总得分=领导评价得分*30%+工作绩效得分*70%。

(一)领导评价(30%)

1、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局党政班子成员)对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体综合性评价。主要评价指标包括:

序号

评价指标

1

街镇(工业区)河长履职及市对区考核涉街镇(工业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2

年度工作量工作难易程度

3

街镇领导重视程度

4

街镇工作配合程度

2、评价分“条线业务”、“全面工作”、“其他”三块进行综合评定;其中:“条线业务”占60分、“全面工作”占30分、“其他”占10分。考核分值应一街镇一分值,要体现差距、排出名次(名次、分值等具体设定参考当年度区绩效考核政策执行)。

3、主要领导权重占40%,其他成员综合权重为60%。

(二)工作绩效(70%)

构成:工作绩效=基础履职+加、扣分。其中:

1、基础履职

由各考核部门对照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逐项评分, 由局河长制科负责汇总统计。评分应做到数据来源可靠、口 径范围一致、计算方法准确、结果客观公正,对于扣分指标, 至少以0.05分作为扣分基准分。

2、加、扣分事项

(1)加分事项

荣誉奖项。集体荣誉:国家级荣誉,加1分,市级(省 部级)加0.5分,区级加0.25分;如荣获该奖项非最高档次的,每下降一档次减半计算。个人荣誉:国家级荣誉加0.5分,市级(省部级)加0.25分,区级原则上不加分,如该奖项非最高档次的,每下降一档次减半计算。已纳入基础履职工作的不纳入计分。

承办活动。承办市级活动每次加0.5分;承办区级活动每次加0.25分;承办区水务局条线活动每次加0.1分。承办活动须为涉水务工作,且以主办、协办为准。

(2)扣分事项

区域内出现违规填埋、侵占河道等违法现象且整改不力,每次扣1分。由局河长制科牵头评分。

年度巡视巡察、审计、生态环境督查问题整改不力的, 属市级及以上部门反馈问题每项(次、条)扣0.5分,属区级部门反馈问题每项(次、条)扣0.25分。由局党群科、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等分别评分。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事故每次(人)扣2分;工伤事故每次(人)扣1分。由局防安科牵头评分。

质量事故。每项(次)扣1分;水务项目报监、开工备案滞后,以及存在欠薪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每项(次)扣0.25分;在上级水利稽查、工程质量等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等,每项扣0.25分。由区水务安质监站牵头评分。

媒体曝光。市级及以上媒体负面报道,每次扣0.5分。

相关问题受到市、区领导关注批示,宣传部下发“舆情单”且产生重大社会影响,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相关工作被约谈等,每次酌情扣0.25-0.5分。

(3)其他

加分、扣分累计分别不超过2分;同一事项存在加、扣分重复情况的,取最高值计算。

所有加、扣分项目,及其他未竞事宜,均报党组会审议决定。

有关工作以市区绩效考核工作最新口径及上级部门关于基层减负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优化。本实施意见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5年度各街镇、莘庄工业区水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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