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闵行区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9日

    闵行区防汛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执行上级防汛命令和指示。
二、全面掌握防汛形势,组织制定防汛方案,指挥、部署辖区内的防汛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三、按照气象、水情预报,督促所属各级防汛机构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组织开展区内防汛安全大检查,确保安全度汛。
四、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防汛减灾意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尽力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组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和重点单位制定防汛预案,切实做好防灾、救灾的准备工作。
六、当预报有台风、暴雨、高潮等灾害侵袭时,适时召开领导成员会议,确定对策,部署各项工作,做好抢险准备;及时处置突发性灾情,调度所需物资、设备和抢险队伍(包括驻军)。
七、研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本地区的汛情、灾情和工作情况。
八、在本地区发生重大灾情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第一线指挥,迅速组织对灾民的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
九、灾后及汛期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下阶段工作。

留言
0/500
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