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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水务局关于印发《闵行区水务局202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6年1月6日

闵水务〔2026〕1号

 

 

闵行区水务局关于印发

《闵行区水务局2025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局机关科室、各基层单位:

《闵行区水务局2025年工作总结》已经局党组会“三重一大”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2026年1月6日



闵行区水务局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十六字”治水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闵行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宜居安居现代化主城区”的目标,以水安全保障为底线、水生态治理为核心、水环境巩固为基础、水系统管理为支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年度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筑牢安全防线,守护河湖安澜

1、实现安全平稳度汛

成功应对17场强对流天气和台风“竹节草”侵袭,全区启动防汛防台应急响应25次(Ⅱ级响应1次、Ⅲ级响应7次、Ⅳ级响应17次),城市运行安全平稳有序。一是责任体系与预案机制双完善。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部署指挥,层层压实各级防汛防台职责;制定《关于完善闵行区防汛专项指挥部的工作方案》,完善“1+6”防汛指挥调度体系;修编防汛防台专项预案,新增6家成员单位,明确防汛联动职责。二是隐患整改与工程补短双推进。开展隐患排查2000余人次,完成各级隐患整改128处;莘朱路(华泾港-兴南路)道路积水改善工程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12处积水点改造”工程完工。三是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双提升。联合气象、水文等部门,强化“周会商+临汛会商”和“强对流天气、台风专项会商”制度落实,不断提高预报准确度;构建立体化防汛监测网络,与交通、房管、公安等部门共享下立交监控、小区积水工单、道路视频等数据接入6个街镇水文、管网液位、河道水位等感知数据,为精准指挥和高效处置提供了有力支撑;组建110支防汛抢险队伍,前置9辆消防抽水车、6辆大型泵车及20万余件物资,台风“竹节草”期间转移安置4.8万余人,清捞进水口和截污挂篮3万余个。

2、加快防洪除涝攻坚

淀南片外围排涝泵闸建设方面,六磊塘东泵闸已通水,完成主体结构建设,北竹港泵闸完成底板浇筑俞塘、北横泾南泵闸推进开工备案;女儿泾泵闸工可获批水闸达标改建方面,雄伟河水闸改建工程丰收河、小涞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及塘泗泾、曹家港水闸大修工程已完工;推进一线水闸防洪能力达标改建工程立项报批堤防专项维修方面,黄浦江支流沈庄塘等3个单位段约1.6公里堤防专项维修工程竣工;完成淀浦河梅陇港至虹梅南路段防汛墙维修加固工程形象进度40%;积极配合市水务局开展黄浦江中上游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二期),闵行段已累计施工长度约30.7公里。

3、推进排水系统升级改造

泵站与管网建设方面,昆阳雨水泵站及浦星公路污水干管(江月路-闵行区界)新建工程基本完工汇驰路污水泵站基本完成主体结构;浦南雨污水合建泵站已批复,推进施工前期审批工作管道检测修复方面,完成全区市政管道检测236公里、修复8.72公里。

(二)深化系统治理,提升河湖生态

1、深化流域综合治理

围绕“重构水网布局、增加河网动力、美化水域空间、修复河湖生态”的总体目标,纵深推进河湖治理,完成六磊塘、东风河等5公里河道综合整治任务;浦江镇召稼楼城中村改造一期水系项目完成工程量30%;姚家浜(汇驰路—区界)河道整治工程初设评审。完成浦江镇、马桥镇、吴泾镇等6个街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年度治理任务,成功打造浦江镇汇东村、汇红村以及吴泾镇和平村2个市级示范单元。

2、持续加强控源截污

初雨调蓄设施建设方面,新梅、陇南、陇西基本完工,虹莘完成竖井主体结构施工平南东兰完成主体结构施工,平吉、平阳持续推进主体结构实施。雨污混接普查整治方面,基本完成全区重点区域、企事业单位以及农村生活污水纳管设施外水入侵和结构性缺陷整治任务,实现50%排水用户达标、40%排水分区达标。

3、营造宜居宜业滨水空间

紧密围绕加强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统筹推进区域滨水空间整体提升和亮点打造。紧扣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水生态供给的需求,科学分析,规范选择水生态建设试点,完成吴泾镇兰香湖等2处水美社区马桥镇旗忠村等3处水美村庄试点建设,打造多处水质优良、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亲水宜居环境;升级公园水体品质,通过“水上-水体-水下”三位一体综合治理策略,推进文化公园水系综合整治,并获评市级水体清澈度提升“十大典型案例”。聚焦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大零号湾”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等区域,全力保障“一南一北”发展战略,推进北横泾、淡水河、和藏浦等6.7公里岸线步道贯通,以滨水环境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推进健康幸福河湖选树工作,在对往年入选的健康幸福河湖养护成效进行复核的基础上,完成2025年46条(个)健康幸福河湖验收,既确保了已达标河湖能够维持高标准养护质量,实现“常治久清”的管理目标,又有力推动了幸福河湖建设从“点上突破”向“面上开花”的纵深发展,形成了“建成一批、复核一批、提升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强化养护监管,维护治理成效

1、加强河湖养护监管

一是落实科学有效养护,严格按照河湖养护“六护”工作要求,精心编制工作计划,合理调配养护力量,全区累计出动河湖保洁人员43人次,保洁船只9艘次,处置垃圾、杂物等1.5吨。二是巡查检查全覆盖,依据河道管理“七无”标准,重点针对河道水质、养护问题进行全覆盖巡查,市、区第三方评价共计发现问题5749件,均已落实整改。三是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制定《闵行区水利管理事务中心河道日常检查工作方案》《街镇河湖管理养护及水利片区交叉巡河工作方案》等管理制度,联合市级部门开展泵河联动,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手段,有效维护水环境治理成效。

2、压实河湖长履职尽责

深化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运作,全区974名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3万余次;制发《致河长的一封信》《专项工作提示》等44封(份),下发“三查三访”问题交办单29件,全部落实整改闭环,形成“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销号”的管理闭环。持续加强与城管部门沟通协作,不断完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累计移交相关案件线索5件,有效形成了“河长发现、部门联动、执法保障”的治理合力,确保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3、区域水质稳步提升

聚力河湖水质问题攻坚,结合历年水质情况和水质预警信息,建立易反复断面库,完成现场巡查调研和重点问题断面“一断面一策”编制;针对各类监测评价结果和预警情况,每月梳理敏感断面,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做好河湖水质维护管理工作提示。20个市考断面年度平均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全区河湖水质优Ⅲ类好水占比达到92%以上。

(四)科学高效管理,夯实发展基础

1、谋篇布局深化改革

组织开展《闵行区水系统治理“十五五”规划》编制,在“十四五”规划建设的基础上,紧密衔接上海市“十五五”战略部署,根据工作方案已完成规划初稿编制。推动排水管理体制改革落实见效,完成《闵行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公共排水设施运维管理移交协议和政府采购委托协议完成签订,相关公共排水设施按市级要求移交。

2、优化水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全年取水量约2800万立方米,低于审核下达年度取水计划,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二是探索推进取水权交易,推进2家企业和10个区内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取水权交易、1家企业参与国内首个取水权行政管理服务信托,为全市推行取用水权改革提供经验支撑。三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节水成效显著、水效指标领先的单位,积极参与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其中1个工业园区、2个重点用水企业、3个用水企业、1个公共机构获评市级水效领跑者。

3、深入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办结行政审批项目632件,新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智慧好办,做好线上技术支撑工作。持续开展汽车清洗“一件事”和涉河建设项目“一件事”办理,持续做好审批程序集成化,方便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完成 1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免申即享”服务,免征补偿费约1万元。审核蓝线划示申请项目98个、线上平台征询意见回复200余件、线下意见征询630余件。二是服务保障重大项目。牵头做好2025年产业建设项目涉及水系平衡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运用区级水票统筹配置机制完成锦江乐园更新改造、马桥聚变能源、浦江镇人本轴承、莘庄工业区商业火箭项目蓝线方案调整及水系平衡工作,为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主动跨前一步服务,协调原水西环线、外环抬升、轨道交通等市政重大项目涉河审批事宜,助力重大工程顺利实施。是依法运行行政权力。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收到行政复议2件,其中1件终止审理、1件维持原行政行为;收到行政诉讼1件,尚未结案。积极应对行政权力监督,收到行政履职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9件、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17件、检察建议书3件,均已办结。是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全面启用“检查码”,累计开展涉企行政检查37次,“检查码”发送比例100%。是加强水务工程质量管理。围绕水务建设工程安全可控、质量达标的主体目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采用暗访、飞行检查、“四不两直”等形式,对调蓄池、泵闸、雨污水分流等重点项目开展各类综合检查下达停工单8份、质量安全整改单69份,形成监督记录239份,约谈责任人5人次,行政执法立案7件,罚款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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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