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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上海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8月12日


上海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0年8月办理了取水许可证,证号为“C310112S2021-0009”,有效期至2025年8月12日,建设项目名称为上海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水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你公司现持有的取水许可证因下列(六)原因,现由我局依法予以注销: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你公司的取水许可证注销后,应当依法落实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应当于取水许可证注销之日起的六个月内(2026年2月12日前),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范要求编制取水口封堵方案,组织施工,完成验收工作。

二、你公司应在取水口封堵施工前的5个工作日将取水口封堵方案报送至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并接受闵行区水资源管理中心的现场监督检查。

三、你公司应在验收工作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取水口封堵方案、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送至闵行区水务局。

特此通知。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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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
索引号:
SY1800015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4-06-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成文日期:
2024-06-13
文件状态:
正常
发文字号:
闵教规字〔202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