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2023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闵行区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三定方案”文件规定,闵行区水务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有关水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区水务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办法、规定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本区水务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2、负责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相关规划。负责重要区域、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3、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本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取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供水行业的管理。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本区供水设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排水行业的管理。负责本区城镇排水设施与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调度的监管。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监管。负责排水许可制度的实施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纳入城镇排水设施的污水排放单位开展监督管理。 6、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江河湖库水质监测工作,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水文情报和水质简报。按照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负责水利行业管理。主管本区河道、湖泊、堤防,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农业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本区河长制推进工作,负责本区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与管护工作,牵头做好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 9、负责水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统筹协调本区水环境治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主管水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设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和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承担防御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应急抢险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11、指导本区水行政监察工作及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组织指导重要水务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党群科、水利科、行政审批科、供排水科(防汛安全科)、河长制科。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总收支和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本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7,554.2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7,656.03万元,减少8.98%。主要原因: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土地收益)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31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71.21万元,占94.64%;其他收入4,147.50万元,占5.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32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66万元,占1.40;项目支出76,241.69万元,占98.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 73,406.7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1,783.55万元,减少13.83%。主要原因: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土地收益)资金减少、水利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4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9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301.26万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当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来源资金安排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442.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9.17万元,占0.38%;卫生健康支出(类)29.59万元,占0.06%;节能环保支出(类)9,054.00万元,占17.95%;城乡社区支出(类)4,100.00万元,占8.13%;农林水支出(类)36,932.77万元,占73.22%;住房保障支出(类)137.12万元,占0.2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299.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4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调增2022年排水泵站初雨调蓄池专项9,054万元、调增一般债券资金13,500万元,2023年水利建设专项补助调增2,274万元,调减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一般)3,745.00万元(财力下达),2023年水利设施长效管理专项调减2,883万元(任务下达基层),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区水务局本级行政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经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22.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人社局要求调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机关事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3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4.3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在职职工统筹医疗补助和单位部分职工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9.25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结余资金按规定结转。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主要用于:排水泵站初雨调蓄池专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54.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4月根据(沪财建2022(141号)文件要求录入系统。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主要用于:2023年年中新增一般债券3,500万元。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增一般债券来源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7月昆阳排水泵站初雨调蓄池 (管廊)新建工程600万录入系统。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680.49万元,支出决算为695.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河长办业务管理经费、政府购买辅助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834.89万元,支出决算为845.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8月政府雇员人均标准提高,追加约28万预算,且政府购买辅助服务项目雇员年终考核奖次年发放。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等水利工程项目的支出。年初预算为30,459.73万元,支出决算34,803.9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水利建设专项补助、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一般债券)年中资金的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主要用于:防汛物资购置、防汛物资保管、防汛应急抢险等方面的支出。年初预算为250.15万元,支出决算为242.7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防汛物资购置支出按实际结算。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主要用于: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年初预算为255.0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运维项目的考核费预算安排至第二年,故当年调整后预算及实际支出减少。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主要用于:党建经费的支出。年初预算为6.7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04万元,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年追加抚恤金124.62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年初预算为45.83万元,支出决算为62.0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主要用于:按照房改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职工发放购买住房的补贴。年初预算为77.64万元,支出决算为75.0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政策性因素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51.56万元,主要包括: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23.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预算的23.43%。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 “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2年度减少1.03万元,下降3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均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上升38.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外省水务条线赴我区调研客饭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84万元,占5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2万元,占49.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4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检查、河道整治工作检查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年,闵行区水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2万元(含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活动接待,共公务接待49批次、246人次,其中:接待外宾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33.20万元,支出22,733.2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泵站新建改造等项目前期费。年初预算为46,6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5.8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减区对镇财力结算项目。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用于:河道整治、泵站新建改造等项目工程费。年初预算为1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8,607.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发改委的要求调增政府性基金(土地收益)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闵行区水务局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操作指南,修订了闵行区水务局内控制度,制定了闵行区水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编报绩效目标的2023年度项目22个,涉及预算金额95,112.54万元;绩效跟踪评价的2023年度项目26个,涉及预算金额62,793.91万元;绩效自评的2023年度项目24个,涉及预算金额49,251.39万元,(其中政府投资计划项目(一般)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年中全额调减。)平均得分98.88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24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自评中共发现问题20个,已经完成整改20个,正在整改的0个)。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56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3.07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区水务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14,801.36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0.0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14,375.07万元、服务采购金额426.29万元。 2023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656.3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242.24万元。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13,656.32万元;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中,由小微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10,242.24万元;在其他政府采购项目中,由中小企业供应商中标或成交的,采购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5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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