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4436222,电子邮箱:qswwyhxx@shmh.gov.cn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商务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对照《2025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依法、规范、有序公开。 1、主动公开工作 2025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包括重点工作30条,部门规范性文件12条,政策解读1条,重大行政决策目录1条,财政信息13条,包括部门预算、决算、绩效、资产管理等。及时维护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工作 坚持“归口办理、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的原则,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等各环节流程,及时受理网站、信函、当面提交渠道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已办理1件,办结类型:直接归档,办结日期:2025年1月10日。 3.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开展保密审查,严防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确保各类法定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制定并发布《2025年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精准高效。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区门户网站网页信息内容和更新情况的日常检查,确保内容准确。积极推进电子政务,逐步实现网上查询、咨询、投诉等,拓展线上服务矩阵,深度融合 “闵行商务”微信公众号。线下同步开展形式多样的政企互动与政策宣贯,举办“政府开放月”政策宣讲等专题活动。活动聚焦政策落地实际,突出“实用、易懂、可操作”导向,通过案例剖析、互动答疑等方式,精准解析政策要点与业务办理难点,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5.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及相关政策,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府开放类型的活动开展不够丰富,环节不够完善,例如缺乏科长讲政策。公众对我委的工作了解渠道比较单一。 改进情况:采用多元化的公开方式和新颖的宣传方式,结合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不断丰富政府开放活动。同时深化解读,加强政民互动,广泛运用图解、视频解读等方式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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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商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