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 闵行区统计局 闵行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7156个,从业人员2113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9.2%和7.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71.3%,零售业占28.7%。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71.2%,零售业占28.8%(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3.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3%,外商投资企业占4.6%。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6.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3%,外商投资企业占16.7 %(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6.3%;负债合计4826.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6.9%。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60.3亿元,比2018年增长65.1%(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07个,比2018年末增长65.6%,从业人员42639人,比2018年末下降57.2%(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95.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2.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87.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9.8%,外商投资企业占3.2%(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3.3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2.2%;负债合计468.4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9.8%。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4.7亿元,比2018年下降47.5%(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3200个,从业人员5346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2%和10.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8.0%,餐饮业占82.0%。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2.2%,餐饮业占77.8%(详见表3-7)。 表3-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96.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2.4%。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81.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2%,外商投资企业占6.7%(详见表3-8)。 表3-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9.5%;负债合计199.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6.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3亿元,比2018年增长55.8%(详见表3-9)。 表3-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875个,从业人员10823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倍和1.1倍(详见表3-10)。 表3-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1.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7%,外商投资企业占14.8%(详见表3-11)。 表3-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64.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4倍;负债合计1002.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9倍。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73.9亿元,比2018年增长1.2倍(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955个,比2018年末增长76.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16个,物业管理企业1047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96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8.1%、62.8%和58.3%。 2023年末,本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57777人,比2018年末增长37.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5415人,比2018年末下降28.0%;物业管理企业3753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41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0.9%和26.0%(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94.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9%,外商投资企业占2.1%。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及其他统计类别企业占76.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21.8%,外商投资企业占2.2%(详见表3-14)。 表3-14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本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7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倍。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1110.9亿元,物业管理企业441.3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772.9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7.7%、1.8倍和34.6倍。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37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倍。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0.1亿元,比2018年增长34.2%(详见表3-15)。 表3-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152个,从业人员1910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7倍和1.0倍。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8.3%,商务服务业占91.7%。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4.6%,商务服务业占95.4%(详见表3-16)。 表3-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6.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2.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7.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7%,外商投资企业占8.3%(详见表3-17)。 表3-17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9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8.3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268.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倍和2.0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7858.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4倍。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8.4亿元,比2018年增长1.9倍(详见表3-18)。 表3-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485个,从业人员11266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倍和67.0%。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427个,从业人员949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倍和67.3%(详见表3-19)。 表3-1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8%,外商投资企业占2.9%。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1.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9.0%,外商投资企业占9.2%(详见表3-20)。 表3-20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87.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倍;负债合计129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倍。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52.1亿元,比2018年增长88.1%(详见表3-21)。 表3-2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23个,从业人员3443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和2.1倍。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个,比2018年末下降15.4%;从业人员918人,比2018年末下降38.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7.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6.0%;负债合计329.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5.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8.7亿元,比2018年增长1.9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4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95.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3.7亿元。 九、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537个,从业人员3434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和47.7%(详见表3-22)。 表3-2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1.1%。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3%,外商投资企业占1.1%(详见表3-23)。 表3-23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1.5%;负债合计76.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5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0亿元,比2018年增长78.8%(详见表3-24)。 表3-2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十、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584个,从业人员5986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7.8%和10.5%。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38个,从业人员5234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3%和12.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倍;负债合计79.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2亿元,比2018年增长4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31.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6.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78.7亿元,比2018年增长37.3%。 十一、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26个,从业人员3628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9%和45.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7个,比2018年末增长33.5%;从业人员21985人,增长23.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5.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0倍;负债合计99.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8.0亿元,比2018年增长1.9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95.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0.6亿元,比2018年增长30.0%。 十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本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787个,从业人员1510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倍和45.6%。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646个,从业人员1380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1倍和4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4.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4倍;负债合计18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0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比2018年增长1.1倍。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8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32.7%。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6亿元,比2018年增长19.1%。 十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本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1185个,比2018年末增长17.3%;从业人员20719人,下降5.7%。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5.0亿元,比2018年增长54.7%。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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