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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统计局关于印发《闵行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区局各科室(中心):

现将《闵行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

                       2021年11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闵行区统计局办公室                 202111月25日印发

 

 

闵行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阶段,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持续增强各级统计机构依法治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能力全面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素养、努力打造统计法治文化品牌,根据《上海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沪统字202153号)精神,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统计普法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闵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断强化统计普法责任,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有效形式,持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影响力和覆盖面,牢固树立统计守法意识、彰显统计法律尊严,为完善统计管理体制、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八五普法末期,领导干部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意识不断增强,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防线牢固树立;统计机构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依法组织实施统计活动的业务水平稳步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得到有效保障;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深化;统计法治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实践参与度持续提升,统计法治尊严得到有力维护,为“十四五”时期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培育浓厚法治氛围。

(三)基本原则

1.进一步强化党的全面领导

健全党领导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统计法治宣传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2.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力度

加大统计违纪案件曝光力度,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示警”,适时公开曝光一批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案例教育警示作用,震慑一批政治动摇、思想不坚定的统计干部,教育一批法治意识淡薄、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的企业,全面净化统计生态,涵养统计法治沃土。

3.进一步优化统计法治宣传方式和内容

充分发挥“闵行统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新媒体新技术在统计普法中的广泛应用,形成调查对象为中心的传播理念,努力打造一批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产品。 

4.进一步提升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联动性

强化统计普法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利用数据核查双随机抽查现场执法检查的契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向统计调查对象宣讲统计法,打破日常执法与普法各自运行互相独立的局面,让执法与普法共同推进,增强普法宣传针对性。

5.进一步回应广大人民对统计普法新需求新关切

 

贯彻统计依靠人民、统计为了人民的发展理念和工作导向,精准分析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需求,精心筹划传播形式和宣传内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调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和法定义务,积极回应人民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深入推进重点普法,统计法治素养全面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统计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的宣传解读,全区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牢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性、人民性、系统性、实践性,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二)全面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全面学习宣传民法典,全区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将民法典作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推进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学习掌握行政法律法规,了解知悉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依法行政理念。

(三)持续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统计系统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化对统计造假行为极端危害性的认识,熟练掌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有关党纪政务规定,自觉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

(四)强化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始终将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三大普查条例,深入学习《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统计部门规章,全面领会学习《上海市统计条例》并加强学习检验。统计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要系统掌握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职权,并以此为准绳科学高效组织实施统计工作。普及应知应会统计法律知识,厚植统计法治精神,提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牢牢把握精准普法,统计普法对象全覆盖

(一)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

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列入区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把统计法纳入区委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逐步形成常态化机制。

(二)着力做好政府统计人员学法用法

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明确学习任务,确保学习成效。定期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法治讲座、统计法治研讨等,提升学法用法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继续做好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人员、辅助调查员等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三)多渠道开展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

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及统计年定报培训等契机,在报表布置、人员培训、数据采集、质量核查等统计调查过程中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统计调查对象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利用“闵行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法律法规模块,及时充实、更新模块内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重点讲解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独立、真实报送统计资料。持续推行统计法律告知书制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积极开展统计信用承诺活动,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守信践诺意识。

(四)多途径推动社会公众学法用法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12月集中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依法统计基本理念和统计基础知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特定时点,组织策划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中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工作。

四、压实压紧普法责任,统计法治建设能力全面增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区统计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相关科室(中)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区统计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督促重点环节。分管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分析突出问题,指导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二)完善经费保障,压实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区统计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职能部门要在统计调查等工作和日常部门管理中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实行“谁主管谁普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要将“八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统计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三)深化学习培训,夯实普法教育基本面

组织开展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再传达再学习再落实,持续增强统计干部防惩统计造假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深刻解读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继续加大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源头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法律素养培训,积极探索实践式、案例式培训,锻造有能力高水平的统计执法队伍。定期参加市局组织普法业务骨干专题培训。

(四)增强行动自觉,广泛参与各类重大活动

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职能部门群策群力,展示本区统计法治宣传实力;积极参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踊跃投稿,展现本区统计法治研究理论功底;积极引导全区各级统计力量和社会公众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提高整体参赛度和参赛水平。

积极参与市局组织开展的2023年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成果在“闵行统计”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宣传。

(五)增强督促指导,开展中、终期考核验收

树立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区统计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职能部门要统筹协调本地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局队协作、相互配合,共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区统计局要加大对街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将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和地域特色开展差异化探索,努力实现重大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统计职能部门应当定期对本单位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综合评估实施成效。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及有关单位要在每年12月8日前向区统计局报告本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工作

 

附件:

 

行区统计局“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名单

 长:郭卫民  区统计局  局长

 

副组长:江    区统计局  副局长

 

            葛季坤  区统计局  副局长

 

 员:谷  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区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蔡晓良  区统计局经济科科长

 

            杜莉  区统计局社会科科长

 

海蓉  区统计局能源科科长

 

魏爱英  区统计局法规科副科长

 

李文豪  区统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

 

   区统计局普查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魏爱英同志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