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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闵行区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闵行区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

关于集中开展闵行区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工业区: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集中开展营利性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业务范围专项治理规范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按照“既要加强规范

管理,又要促进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规

范行动为契机,以业务范围调整和协同监管平台对接为重点,推进对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证照事项管理规范,全面掌握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加快构建体育培训市场综合治理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实现体育培训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

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规范行动范围的体育培训机构主要包括:

(一)区市场局审批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体育健身服务”、“体育康复”、“体育咨询”等相关字样的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

(二)区相关部门在日常管理(审批备案、投诉受理、网络信访、举报等)中发现的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

三、工作任务

对列入本次专项治理规范行动范围的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区体育局在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下,会同各街镇、工业区,组织力量开展集中动员、授课培训、实地检查等,全面摸清其实际从事的业务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分类处置工作:

(一)统一规范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的经营范围表述。

鼓励、支持和引导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登记为单一经营范围,并推行标准化表述。从事体育指导、体育健身、体育培训的,经营范围登记为“体育指导”。

(二)规范无证、无照、跨区、跨许可业务范围的培训机构。

对无照和跨区从事体育培训活动的,相关部门督促、引导其依法依规申领营业执照;对无证和跨许可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其他须许可培训活动的,如游泳、攀岩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相关部门及时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并办理相应的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对限期内拒绝办理、故意拖延办理相关证照的企业进行依法查处。

(三)规范体育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售卖管理。

鼓励、引导体育培训类机构,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实施办法》(沪府规[2019]17号)规定,做好体育单用途预付卡的售卖和管理工作,完成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https://yfk.sww.sh.gov.cn/#public/index/index

信息对接与资金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体育单用途卡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咨询电话:021-51313680)。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07月,由区体育局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发布工作通知,各街镇、工业区根据辖区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摸排调查和宣传引导,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

(二)治理规范阶段

20208月底前,闵行范围持证照体育培训机构完成经营范围表述的调整,营业执照统一增加“体育指导”字样。

20209月底前,闵行范围体育培训机构,完成与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对接。

闵行范围无证照、跨区、跨范围经营体育培训机构停止经营行为,完成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申领工作。

20207-8月区体育局和各街镇、工业区开展专项调查工作,督促并指导相关企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20209-10月区体育局和各街镇、工业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拒绝整改、拖延整改企业依法查处。

(三)总结评估阶段

202011月 区体育局和各街镇、工业区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及时研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于长期存在且难以解决问题,提交区综合治理办公室,进行联合整治,巩固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升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实施

各相关单位要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作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实施、认真有序推进。

(二)严格责任落实,务求实际成效

各相关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建立既符合区域实际又覆盖部门职责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落实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由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追究责任并督促整改。

(三)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消费引导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区培训市场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对瓶颈问题,要及时上报和请示市级相关部门,提升专项治理规范行动的实际成效。同时,还要创造条件做好培训服务指导,鼓励和支持学员入学之前认真查询培训机构的业务范围等信用信息。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既要防风险、治乱象,又要建机制、利长远”的工作要求,注重梳理总结专项治理规范行动各阶段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对营利性体育培训机构业务范围管理的制度建设,逐步形成清单式、程序化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快促进培训市场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闵行区体育局

                                                20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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